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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25日

        五.工作程序
        1组织机构
        (1)单位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项目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
        (3)单位各班组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进行登记备案。
        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项目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项目部应进行监控。
        4档案建立
          项目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奖惩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本单位《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班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经理处理。
        六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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