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6日
5.2.8督促、检查脚手架上堆荷的数量和位置。严禁超载,即使是一时的超载也不允许的。
5.2.9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于脚手架的防火措施,杜绝火种来源。
5.2.10检查支模、外挑堆货平台、向室内卸货的溜槽等处均不允许支撑在脚手架上或与其联系。
5.2.11绝对禁止推动设备与外脚手架联系,塔式起重机、 施工电梯和井架的附着杆均应与脚手架分开。
5.2.12禁止将其他设备的缆风绳固定于脚手架上,严禁将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在脚手架上。
5.2.13雨、雪及六级风以上的天气严禁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使用脚手架时堆荷应适当减少。雨雪后使用脚手架要有防滑措施。
5.2.1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参加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事先进行体检,对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搭、拆脚手架工作。
5.2.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从事脚手架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5.2.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脚手架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业务培训,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并严禁酒后作业。脚手架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5.2.18脚手架拆除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记。非作业人员或地面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或施工。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应配人员现场监护。安全监理需进行巡查及旁站监
6.安全监理检查(抽查)及控制点:
6.1临边防护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0.8米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6.1.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层面及楼层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6.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
6.1.3垂直运输设备、接料平台除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平台接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1.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等与建筑相连接的通道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6.1.5头层墙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周边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6.2洞(孔)口防护
施工现场,结构上往往存在着各种预留洞与孔,在孔与洞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洞口作业。凡是深度在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亦称为洞口作业,如因产生使人与物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孔洞口,这些孔洞口都应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设置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类:
6.2.1各种板与墙的孔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6.2.2电梯井口,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层隔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
6.2.3钢管桩、预制混凝土打入桩、压桩、钻孔桩等桩孔口、杯形、条形、桩基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口以上天窗、入孔地板门和化类池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件。
6.2.4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米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挂灯示警。
6.3攀登作业
在施工现场,常有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登高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为攀登作业。
6.3.1攀登作业时,不管使用哪一种类和形式的梯子,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
6.3.2结构吊装和安装时,操作工人需要登高上下,人身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配带齐全。
6.4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
6.4.1悬空作业处必须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6.4.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收可使用;
6.4.3高空吊装作业时,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要的安全设施;
6.4.4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6.4.5模板支撑安装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上装拆模板,支悬挑形式模板或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支架,支设高度3米以上的柱板,四周应斜撑,并应设置操作平台,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6.4.6进行钢筋安装绑扎时悬空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绑扎柱和墙的钢筋时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或攀登上下;
6.4.7浇注离地面2米以上的框架柱梁、雨蓬、过梁几及水平台,需搭设操作平台。严禁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4.8悬空高处作业安装门窗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没有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将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进行门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6.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
6.5.1操作平台制作前都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所使用的材料,依据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要编入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操作平台上显著地位标明它所允许的荷载值。使用时,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的允许荷载,且要配备专人监护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钢度和稳定性。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
6.5.2上下不同层次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中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间隔距离,就应该设置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必须检查落实交叉作业中各工种的安全措施。
6.5.3在选择使用安全网时,必须按照安全网的使用规则,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安全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的宽度,必须注意立网不能代替平网,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书(试验记录),安全网支撑物(架、杆)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系网处无尖锐边缘。
7.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主要的工作措施
7.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1.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方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随着施工进度的变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可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7.1.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承包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报监理复核。
7.1.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复核审查认证以下资料,并做好审查复核记录。
7.1.3.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7.1.3.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7.1.3.3安全防护设施的变更记录及签证。
7.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内容
7.2.1所有临边、孔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7.2.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7.2.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7.2.4扣件连接点的紧固程度;
7.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验收,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发出整改指令,整改复查合格签证验收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在施工工期内,每天要进行巡查,每星期组织定期进行检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