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施工情况:
本工程在装饰、安装阶段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大堂、施工楼层使用的移动式操作平台搭设高度,平台操作面大小,采用钢管搭设还是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移动式还是固定式,安全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搭设的操作平台进行全面了解,并应根据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监理。
二、操作平台安全监理依据
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
建设部 建质(2003)第82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
《建筑工程预防坝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5)第103号《关于印发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措施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04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改的通知》
三、门式钢管脚手架、高处作业强制性条文
1.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2.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在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3.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8.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4.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搭设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6.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7.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卸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9.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10.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5)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移动式操作平台
l 按照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文件高度达5m的室内装饰脚手架或移动操作平台,属危险性较大工程。
l 施工单位编制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专项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报审监理项目部审批。
l 搭设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挂合格牌、限载牌,方可使用;
2、固定式操作平台
l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专项方案,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l 搭设完毕后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挂合格牌、限载牌、操作规程牌,方可使用
五、检查频次与方法
1、移动式、固定式操作平台使用时,安全监理应每天巡视检查,发现有违章操作情况,开具监理通知单,情况严重的开具停工令;
2、安全监理每旬对使用中的操作平台按“操作平台安全监理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如:本工程在装饰、安装工作量集中,移动式操作平台数量增多的情况下检查频次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