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外来施工临时用电:指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需连接临时用电电盘及使用公司岗位安装的固定或非固定插座、插排等所有的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5.3.1外来施工作业临时用电必须由公司配电室专业电工装拆,并根据申请的作业时间每日进行停送电,实行断电上锁;
5.3.2临时用电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3.3临时用电线路绝缘良好,线路规格、敷设符合安全要求;
5.3.4临时用电配电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开关应装设端正、牢固,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5.3.5对配电箱进行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别断开,并悬挂有人工作的标识牌,严禁带电作业;
5.3.6使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闸多控”;
5.3.6作业人员正确辨识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5.3.7其它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5.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四级:
(1)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2)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3)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5吨,小于等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5吨时,为四级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5.4.1吊装作业人员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吊装作业)上岗证书;;
5.4.2吊装作业现场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4.3吊装设备、安全附件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5.4.4实施吊装作业前,吊装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5.4.5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
5.4.6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4.7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起重臂作业半径下方有人,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5.4.8吊装作业中,室外作业遇到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4.9其它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5其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动土、断路等其它危险作业时,必须向公司申办相应的作业许可审批。未经许可,不得作业。
7.其它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及人员还必须遵守费县中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及《作业安全许可标准汇编》中的其它安全管理规定,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