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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27日

    第五章 安全管理重点
    第九条 强化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防止制动设备失灵以及重要的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的落实。对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主要检查防覆、防溜逸、防侵限以及防止擅自上道的卡控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 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装、拆除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分部安全负责人、安质部长、 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
    第十二条 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 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必须现场把关。对地基承载有要求的必须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齐全相应劳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第十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把关。确保现场做到七个“把关”、五个“严禁”。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机械管理重点要把好“七关”:
        1.严把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关,确保机械设备合格。
        2.严把设备安装后的验收关,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3.严把大型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养护关,严禁带病作业。
        4.严把施工机械现场控制关,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5.严把铺架作业安全关,防止发生架桥机倾覆事故。
        6.严把塔吊及大型吊装设备安全关,防止发生倒塌事故。
        7.严把关键人员培训关,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六条 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
        l.严禁使用无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2.严禁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
        3.严禁大型机械违章作业。
        4.严禁大型机械带病作业。
         5.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未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第六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管理
    第十七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管理必须坚持:
        1.临近营业线机械作业前,分部应按上海铁路局、京福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设置好物理隔离,严格执行“先隔离、后施工”的规定。
        2.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和防护人员,并且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使用大型机械施工,分部应提前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监控下方可施工。
        3.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前,分部必须对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调查清楚后现场进行交底,明确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并履行签认手续。作业前,要在作业区域四周人工开挖不低于开挖作业深度的探沟,防止机械挖断电缆的事故发生。
       4.凡在临近营业线范围内动用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手( 驾驶员)必须持有现场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控人员、 项目分部现场负责人员三方当日签认的《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联签单》( 见附表1) 方可施工,联签单每日一签。
    第十八条 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安全卡控重点做到“六防”:
        1.防止大型施工机械‘天窗’点外上道作业,造成行车事故。
        2.防止大型施工机械侵入列车限界,造成与列车刮碰事故。
        3.防止大型施工机械刮碰和损坏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输。
        4.防止大型施工机械与行车带电设备小于规定安全距离,发生触电事故。
        5.防止站内及工程线停留车辆发生溜逸事故。
        6.防止因工程线质量问题,造成邻近轨道运行设备事故。
    第七章 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
    l.项目分部是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 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分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在邻近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对起重吊装工程、铺轨、架梁工程、邻近营业线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分部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施工前,分部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维修和保养, 做到定人、 定机、 定岗的“三定” 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9.分部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10.分部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1.分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八章 安全考核
    第二十条 对项目分部的考核
    1.项目分部未认真执行大型施工机械联签单制度,擅自动用施工机械,一经检查发现,每处扣罚分部1万元。
    2.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及营业线事故的分部的相关责任人,按国家、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附1: 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联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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