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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0日

        (十六) 施工现场随意摆放物件,或不按要求将材料堆                                                                    放整齐,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十七) 损坏成品、半成品,按情节严重给予500元以上处罚。
        (十八) 高空作业掉下物体的,每人每次处罚5000元以上(如果打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要追查连带责任)。
        (十九) 私自罢工,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的,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以上。
        (二十) 工完清场,大量的建筑垃圾应当天转运到垃圾池(或指定地点),少量的建筑垃圾应随人带走。对不能及时工完场清的给予单位或个人处罚100---3000元。
        (二十一) 罚款的有关规定在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可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给予分包队相应的处罚。
        (二十二) 对于群体性违规,如:几人以上吸烟或未戴安全帽或在责任区内有烟头等情况,给予相关劳务500元每次处罚。
        (二十三) 楼层拆模后第三天验收,对不能彻底清扫干净工完场清的,包括筒体、采光井、电梯井、外架等,给予500元处罚。
        (二十四) 外架上只供施工人员行走和操作时立足,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余料),如有违反,每处处罚500元。
        (二十五) 不按规定(JGJ59-2011)进行安全防护的,每处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六) 在总包方发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总包方代为整改的,整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及其它合理费用,由总包方发通知单及各项费用菜单,在当月工程款中按正常费用2倍予以无条件扣除。
        (二十七) 总包方提供的电箱、机械、图牌、标志、灭火器材等及其它设备设施,要按要求定期保养、维护,发现人为损坏或弄脏,影响形象,据情节给予500元以上处罚。
        (二十八) 每天上午9:00时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施工道路等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彻底清理干净的,按第十六条、第二十条处理。
        (二十九) 损坏公共设施,偷窃公私财物的,赔偿同等价值款项后,处罚5000元。
        (三十) 聚众赌博、聚众闹事的处罚200元每人每次。私拉乱接电线,更改线路,在电线上凉衣服,隔小房间,视情节处于500元以上罚款。
        (三十一) 乱倒剩饭菜、污水、垃圾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三十二) 宿舍内摆放混乱、不整洁,在墙上乱张贴、乱涂写等视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三十三)晚上11点后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处罚100元每人每次。
        (三十四) 不在指定的地方冲凉、洗衣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十五) 买饭不排队,引起争吵、打架的,按第三章第十五条处理。
        (三十六) 阻挠安检人员行使正常公务,故意寻衅闹事的,给予当事人所属劳务1000元/次处罚。
        (三十七) 浇砼时不采取遮挡防护措施,砼污染场面、安全网等每处罚款100元以上,或赔偿安全网并限期清理干净。
        (三十八) 新进场员工各分包队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统一到项目安全部办好工作卡,方可上岗作业,不得先上岗后办工作卡。如有违反给予安排工作人员100元处罚每人每次,给予不配合的劳务单位按100元/人处罚。
        (三十九)“三级”安全教育按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反者给予分包单位处罚,按未教育人数计算,每人100元,由分包单位负责。并限期整改。
        (四十) 施工现场、公共场所、材料堆场及其他禁止区内严禁乱扔垃圾或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不听劝阻的罚款50-10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200元。
        第四章  奖励条例
        第十八条   有特殊贡献,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给予奖励。
        (一) 在火灾、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者,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二) 能在特殊情况下协助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时整改隐患,制止打架斗殴,工作突出者视情况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三) 配合安检人员督促违章人员整改,制止违章行为,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表现突出者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四) 发现隐患能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或处理的,视情况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五) 有正义感,在保护长沙威尼斯城四期超高层(二标段)项目部的人身、财产安全过程中表现突出者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六) 凡举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给予奖励。
       
        第五章  裁决与执行
        第十九条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由项目安全部执行,相关管理人员及部门应积极配合。严禁任何人出面说情。
        第二十条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罚款,坚决按本规定执行,至于高额罚款(超过3000元),不服者可向项目部申诉,由项目班子裁决。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存入奖励基金帐户,用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突出及符合奖励条例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二条   以上规定各单位收到本规定起执行,奖励单据经项目经理部盖章并生产经理、安全总监签字有效,处罚单据由安全部人员签字并加盖长沙威尼斯城四期超高层(二标段)项目章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分包单位进行时应签订保证遵守长沙威尼斯城四期超高层(二标段)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状》。
        第二十四条   各分包单位进场时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退场时给予结算。
        第二十五条   所有劳务方的人员违章、责任不到位等产生的处罚均由劳务单位接收处罚;所有管理人员、工区管理不到位产生的处罚均在月度绩效中体现。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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