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益,推动安全管理的良性循环,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第一条 考核对象:各个施工队伍。
第二条 考核内容:
a) 各队伍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安全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控制情况。
b) 各队伍文明施工情况、教育情况、安全防护及临时用电情况。
考核时机:
a) 项目部对各施工队伍每月考核一次。
第三条 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第四条 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优良,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 考核奖罚:每月考核85分以下的协作队伍将进行对应的处罚,90分以上优良的协作队伍将进行相对应的奖励。
第六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二○一四年六月起正式施行。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