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施工队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与劳务施工队要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认备案后施工队方准作业。
2、劳务施工队进场后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劳务工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操作。
4、如果劳务施工队在生产中违反各项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中的要求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教育和罚款,以便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
5、如果劳务施工队不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或者按章处罚,性质严重的驱逐出项目部。如果不按章进行施工生产造成的各类伤害和损失由施工队自己承担,项目部概不负责,项目劳资人员在签订劳务施工合同时必须把相关条款写入劳务合同内,以便进行安全管理。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