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本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业务管理范围,搞好所管辖部门及具体业务中的安全工作。
3 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特点,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则 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本部门的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 工段长安全职责:
1 在总经理领导下,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工段的贯彻执行。
2 定期召开本工段的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段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 认真组织好本工段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 组织好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好本工段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 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对本工段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7 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 对本单位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 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 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
出安全技术措施。
七、安全员的职责:
1 在工段长的领导下负责工段的安全技术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有权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2 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本工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在工段执行情况。
3 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或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4 制定本工段动火项目安全措施,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5 参加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6 负责对新入工段工人的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抓好新来人员的班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