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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检修安全通则及实施流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08日

3、设备大修或检修时间超过8小时:分厂设备副厂长/专职安全员(第一安全监护人)、安环科长/综合办副主任(第二安全监护人)。
说明:1、现场安全第一监护人检修期间不准离开现场;第二安全监护人检修期间在工作安排妥当的情况下可以临时离开现场(不准超过1小时/次)。2、现场安全监护人必须佩带专用袖标。3、违反安全监护规定的,安全第一监护人罚款300元/次、安全第二监护人罚款100元/次。
四、设备检修期间电源控制安全监护人
1、设备小修或检修时间低于4小时(含):熟练电工
2、设备中修或检修时间低于8小时(含):电工组长或电工班长
3、设备大修或检修时间超过8小时:电气副主任或主任
说明:1、现场电源控制安全监护人检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现场;若确需离开的必须找同职务(工种)顶替且要做好工作交接,离开时间不准超过20分钟/次。2、现场电源控制安全监护人必须佩带专用袖标。3、违反安全监护规定的,监护人罚款300元/次。
五、设备检修上报及审批签字程序
(一)按设备管理级别分类规定汇报、审批程序
1、C类设备及附属设施:(高空设备除外)
上报:检修单位主任、设备副厂长
审批:现场检修负责人→检修单位设备副主任
2、B类设备及附属设施:
上报:分厂厂长、总厂长
审批:现场检修负责人→检修单位设备副主任→承修单位主任→设备副厂长
3、A类设备及附属设施:
上报:设备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
审批:现场检修负责人→检修单位设备副主任→承修单位主任→设备副厂长→分厂厂长→综合办主任→总厂厂长→分管设备副总
其他说明:
1、设备检修的上报和审批办理必须由检修单位设备副主任亲自进行。
2、上报申批单内容要包括:地点、检修时间、检修用时、设备名称、检修人员、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B类以上设备还要附带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六、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按照下列规定程序进行
1、检查现场是否有遗落的工器具;天车检修完毕要撤出阻轮器。
2、收拾、清扫现场卫生;剩余物资或材料要清理干净并带回。
3、集合列队并清点现场参入检修的人员,要确保全部到位。
4、收回警戒用安全标志牌、警戒绳等;接触警戒后车辆或行人方可通行。
5、必须由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电源控制安全监护人,允许其送电。送电时要按照:安全确认→开锁→合闸的程序进行。
6、必须由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设备操作人启动设备。启动设备前要按照:安全确认→查看设备(周围)是否异常→查看设备启动区域是否异常→启动设备的程序进行。
7、设备启动并运转后,由检修单位负责人、检修现场的安全第一和第二监护人共同组织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总结检修期间安全工作做得较好的地方,要求所有人员要戒骄戒躁,不能马虎大意、放松警惕,今后要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做得较好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查找检修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提出下一步的整改要求;对安全工作做的不到位的个人现场提出批评并落实个人考核。
8、参入检修的现场所有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面签字确认。
9、有序撤离检修场所或单位。
10、由设备检修单位主任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检修完毕、安全无事故。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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