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3.1.3 造船部/修船部依据工程进度要求和吊装准备工作情况,审批吊装申请。
A.4.3.1.4 安保部在核实吊装部门具体吊装方案和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后,由部门领导审批吊装申请;
A.4.3.1.5 公司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A.4.3.2 车间大件吊装作业的审批
A.4.3.2.1 吊装部门按造船部/修船部门下达的吊装计划,由负责该工程(区域)主管或施工员填报《车间大件吊装作业审批表》(GL/CH 04-005-R-02);
A.4.3.2.2 待吊大件施工部门的技术和质量检验人员确认吊环(耳攀)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及其焊接质量,并分别签署吊装意见;
A.4.3.2.3 吊装部门领导按审批要素逐项确认后签署吊装意见;
A.4.3.2.4 区域长、安全员、车间领导根据吊装前的准备工作情况签署审批意见。
A.4.3.3 吊装前的安全检查与整改
A.4.3.3.1 作业前,起重指挥、安全员和区域长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A.4.3.3.2 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或不能满足安全吊装要求的因素,应暂停作业、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后才能继续作业。
A.4.3.3.3 吊装前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 按吊装工艺选配钢丝绳、卸扣等起重吊索具,检查外观质量,钢丝绳色标必须与当季钢丝绳标色相符,检查挂钩、钢丝绳防护衬垫的可靠性;
b) 检查待吊大件是否具备正式吊装的条件,上、下方和内部无人员、活动部件及其它连接物;
c) 检查、清除待吊大件周围和起重机械轨道两侧的障碍物,检查、消除吊装作业空中路线可能碰撞的障碍物;
d) 检查供电及保障措施;
e) 确认天气、光线等作业环境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A.4.3.3.4 划定作业安全警戒区域,设置警示牌(旗),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A.4.3.3.5 检查作业人员到位、站位是否及时准确;
A.4.3.3.6 检查确认起重机械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状态;设备方提供的吊索具等,应检查确认外观质量、钢号(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此项要求)。
A.4.4 吊装过程管理要求
A.4.4.1 多名起重人员配合作业时,必须明确一名起重指挥对整个吊装过程的指挥负总责,指派其他起重人员的站位和作业任务。
A.4.4.2 起重指挥负责发送指令,各岗位按指令要求准确执行。
A.4.4.3 吊装作业应遵守“起重十不吊”规定和公司大型物件吊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4.4.4起重指挥、起重机械司机对于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立即暂停作业。
A.4.4.5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工作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正确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A.4.4.6 吊装作业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起重机械自身与吊装件之间的安全距离,加强门机轨道两侧安全监护,避免发生碰撞、挤压等意外事故。
A.4.4.7 气候、光线等环境发生突变,不符合起重作业条件的,应采取应急措施或暂停作业。
A.4.4.8 大型物件吊装到位后,装配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应对松钩前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并经起重指挥确认无误,填写《大型物件总组/搭载松钩确认表》(GL/CH 04-005-R-03),方可发出松钩指令。
A.4.4.9 松钩后,起重人员应监护吊索具等安全提升。
A.4.4.10 生产、安全等管理部门均应派专人现场监护作业。
A.4.4.11 吊装作业时,所有人员的站位应有充分的避让余地,特别是高处作业更要选择好站位。
A.4.5 大型物件吊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4.5.1 作业前必须检查起重机械的完好性,进行试运转,保证制动器、声光报警装置等灵敏可靠,所有机具都经润滑油润滑。
A.4.5.2 核算待吊大件的重心和吊点分布是否符合吊装要求,检查吊环(耳攀)规格及安装、焊接质量,检查捆绑是否平衡牢固,做好衬垫措施,操作人员应站位于倾斜方向的旁侧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和反方向站立。
A.4.5.3 大件吊装所需的焊接型吊环(耳攀)按工艺要求进行验收。
A.4.5.4 选用的索具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的夹角要适当,在施工前如发现工具、索具缺少,需要代用时,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研究,经起重指挥同意后方可代用,并做好记录。
A.4.5.5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在离地面100mm时,停止起升,检查起重设备、吊索具、缆风绳、地锚等受力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正式起吊。
A.4.5.6 两台起重机协同起吊大型物件时,重量分布不超过每台起重机械额定载重量的80%,并保证各台起重机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免发生碰撞。
A.4.5.7 吊运作业过程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被吊物件张紧的绳索,在物件就位固定前,严禁解开吊装索具。
A.4.5.8 禁止作业人员随同吊装物件或吊装机械升降。
A.4.5.9 吊运作业时,被吊物件应尽可能放低行走。严禁被吊物件从人员上空穿越,任何人员不得在被吊重物下工作和逗留。不得将重物长时间悬吊于空中,突发情况应设警戒线和专人监护。
A.4.5.10 物件吊运应保持平衡和同步,应尽可能避免振动和摇摆,起重人员应选择合适的上风位置及随物件护送的路线,注意招呼逗留人员和车辆避让。
A.4.5.11 严禁在六级以上风力(包括六级)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不允许在雨雪天、雾天进行大型物件的吊装作业,如有特殊情况,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
A.5 附表
附表1 公司大件吊装作业审批表 GL/CH 04-005-R-01
附表2 车间大件吊装作业审批表 GL/CH 04-005-R-02
附表3 大型物件总组/搭载松钩确认表 GL/CH 04-005-R-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