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3 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应注意保持自己的听觉不受阻碍。
5.2.14 指挥人员应反映敏捷,熟知各种机械的技术性能,对于意外事故应能及时处理。
5.2.15 大型设备吊装中,无论哪个岗位出了故障,均应立即报告指挥者,没有指挥人员的命令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5.2.16 指挥人员应遵守“十不吊”的制度,在指挥工作中,不应闲谈、打闹,严禁酒后指挥作业,以防事故的发生。
5.3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5.3.1 吊车司机需随身携带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操作证等不得涂改或转借。
5.3.2 作业前应检查上车、下车各部件是否完好,先做无负荷运转,然后将重物吊起10厘米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5.3.3 司机酒后不允许起重作业,操作时,不得说笑,打闹或做有碍安全的动作,吊车制动装置失灵不得出车。
5.3.4 作业中,特别是在安装作业中,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中途停工休息时,应将吊物放下,不得悬挂在空中。
5.3.5 作业中,司机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明显失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听到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5.3.6 吊车严禁斜拉、斜拽和起吊埋在土里的或与地面粘连的不明物体(电杆、树木、烟囱等)。
5.3.7 在高压线下作业时,必须留出安全距离。
5.3.8 严禁在人防工程地沟盖板上面起重作业。
5.3.9 在松软地面作业,一定要在支腿下面加放木制垫板或方木,吊车转台须呈水平状态,不伸出支腿不准作业。
5.3.10 吊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负荷作业。
5.3.11 作业中,上车转台和起重物上严禁站人,吊零散货应捆扎牢固或用网箱吊运,重物上方不得放有浮重物。
5.3.12 钢丝绳应严格按其报废标准施实,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3圈。
5.3.13 吊车作业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如需要进行时,必须停车进行。
5.4 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5.4.1 操作电梯运行时,凡起步前均应鸣笛示警。
5.4.2 操作时精神应集中,注意观察运行情况,随时观看外来障碍物,发现反常情况应及时停车处理,故障未排除不准运行。
5.4.3 严禁超载超员,乘人载物均匀分布,防止偏重,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
5.4.4 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酒后严禁操作机械。
5.4.5 运行中严禁维修保养作业,双笼电梯中有一只沿在维修保养,另一只不得运行。
5.4.6 运行到上、下尽端时,不能以限位停车。
5.4.7 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5.4.8 合闸后,司机不得离开梯笼,只有将梯笼降到最低位置断电锁箱后,才能离开电梯。
5.4.9 安装、拆卸电梯时,应将梯笼用保险带可靠地锁死在立柱上,以防止梯笼自行下滑。
5.4.10 严禁运载超长、超高物体,电梯载人数量包括司机在内不得超过12人。
5.4.11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回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锁好梯笼门和围护门。
5.5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5.5.1 操纵各控制器时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5.5.2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5.3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5.5.4 司机得到指挥信号后,必须鸣铃示意,方可操作,在机械作业中不得调整维修机械。机械作业时如遇五级以上大风,禁止操作。
5.5.5 严格执行安全“十不吊”规定,机械勤保养、多检查,操作中严格遵守说明书的各项规定。
5.5.6 起重机正常工作气温为40度~ -20度。
5.5.7 起重机转移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5.5.8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充分的照明设备。
5.5.9 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及其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电炉取暖时,要注意防火。
5.5.10 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起重量进行作业,不许超载使用。
5.5.11 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电器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值及其他机构的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5.5.12 有两台以上塔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取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
5.5.13 起重机吊重作业时,严禁负载变档。
5.5.14 作业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离起重臂下弦2~3米处。
5.5.15 下机前将每个控制开关放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