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
(5) 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50元。
2.6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
(1) 公司级承包人与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并作好相关活动记录。
(2) 各部门与人员按要求加强对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指令,按要求组织整改。
(3) 按要求编写预案、组织演练。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50元。安委会每季度对公司级承包人的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安全活动参加情况进行公布,该结果作为领导安全责任制的重要输入依据。
2.7 劳动纪律和环保规定考核
(1)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消防环保会议,一次扣50元。
(2)上班睡觉,一次扣100元-200元。
(3)脱岗、串岗,发现一次扣100元。
(4)上班看书报,一次扣50元(学徒工看业务书除外)。
(5)上班干私活,一次扣50元。
(6)酒后上班或班上喝酒,一次扣罚50元-100元。
(7)设备设施有跑、冒、滴、漏,没有及时回收,泄漏液进入外排水沟的,一次扣罚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危害情况加倍处罚。
(8)锅炉烟囱冒黑烟,一次扣罚50元-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
(9)蒸汽、工艺气体因调节操作不当,安全阀打开,造成环境污染,一次扣罚50元-200元。
对所辖范围内有违反以上劳动纪律、环保规定条款的,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值班长连带100元的罚款,部门领导连带50元的罚款。
2.8 加强禁火、禁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对吸烟者处以100元的处罚,对没有及时制止吸烟的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当班值班长也将处以50元的处罚,对吸烟者所在区域部门领导每人次处罚50元。
(2) 生产区内禁止随意点火、动火,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 在生产区内(室内和室外卫生区)发现烟头,按照卫生区的划分范围,将对烟头所在部门(车间)按每个烟头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2.9 职业卫生管理
(1) 做好清洁文明生产,严防“跑、冒、滴、漏”,一次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 按要求对职业卫生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10 应急管理
(1) 按照事故处理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按要求上报事故报告,一次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 按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 按要求制定车间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每项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11 事故考核
(1)发生轻微、一般事故,每次对单位罚款1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每次对单位罚款300元。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对单位罚款200-500元。
(4)按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事故赔偿罚款。
(5)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其它事故的处理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12 奖励
(1)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励相关人员500-1000元。
(2)在隐患整改及日常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被采纳运行效果较好的,奖建议人200-800元。
三、 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3.1公司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室、车间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
3.2考核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表根据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各种指标不符合项的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标准一致。
3.3 除进行集中考核外,日常管理中的考核汇入到年终考核中。
3.4 根据考核分数,确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300-500元,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给300-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