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定公司HSE工作的规章制度。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并及时、如实报告。
第十条 常务副总经理责任
(一)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
(二)协助总经理全面开展公司的HSE管理工作。
(三)协助总经理组建HSE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四)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协助总经理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 安环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HSE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环保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HSE管理网络,根据安委会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审核HSE规章制度。
(四)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HSE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公司的HSE日常工作。
(七)协助董事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
(八)负责组织制定HSE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九)负责公司级HSE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十)负责组织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十一)负责组织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第十二条 生产副总经理责任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生产管理部、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
(四)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负责组织重大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
(六)负责组织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七)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九)负责组织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
(十)负责组织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审查。
第十三条 设备副总经理责任
(一)设备副总是公司机电仪专业设备、设施管理的分管领导,负责机电设备部、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机电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四)负责重大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
(五)负责组织公司级检维修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组织公司级机、电、仪专业系统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责任
(一)是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技术质量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技术质量及工程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负责工程项目HSE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五)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七)负责工程项目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五条 供销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采购、销售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采购部、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负责采购、销售及相关方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采购、销售管理等规章制度。
(五)负责采购、销售相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六条 总会计师责任
(一)是公司计划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计划财务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HSE投入落实,并监督资金使用。
第十七条 党委副书记责任
(一)是公司党务、团委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
(二)协助党委书记实施党政同责的落实,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党委书记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统筹公司各类HSE工作事务的决策。
(六)负责公司团委分管的青年团员HSE培训、生产竞赛工作。
第十八条 工会主席责任
(一)是公司工会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负责公司工会分管的HSE监督、举报等信息管理、宣传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配合公司安全、生产、机电等职能管理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职工的健康体检、疗养及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五)负责公司职代会等工会活动的HSE管理工作。
(六)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部部长责任
(一)是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各项HSE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参加公司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负责向安监、消防、环保部门的备案和取证。
(三)负责落实各级安监、消防和环保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制定公司HSE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公司级HSE检查方案的编制及现场检查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完成情况并实施考核。
(六)负责公司级HSE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
(七)负责公司级领导参加基层HSE活动的工作组织。
(八)负责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九)负责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公司所有安全环保事故的建档。
(十)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十一)负责公司HSE工作的考核及评比。
(十二)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制订或修订HSE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规程。
(十四)负责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五)负责公司职业病体检和职业病防治。
(十六)负责公司气防站、医疗室等机构的管理。
(十七)负责环境及职业卫生委外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管理部部长责任
(一)是生产管理部的负责人,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生产系统的HSE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的HSE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同时将HSE管理同步纳入。
(五)负责与生产相关的消防水系统、仪表联锁系统等HSE设施的统筹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审批。
(六)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七)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八)负责实施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九)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组织生产调度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做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组织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定期演练。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事项。
(十三)负责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早调会、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HSE工作。
(十五)负责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负责公司领导带班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
(十七)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装置的工艺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电设备部部长责任
(一)是机电设备部的负责人,协助设备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系统的HSE工作负责,负责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三)负责编制机电仪HSE规章制度、设备HSE技术规程并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五)负责组织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七)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八)负责公司各类检维修的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HSE管理。
(九)负责调查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负责定期实施公司机、电、仪专业系统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一)负责组织公司HSE和应急设施、设备的检修。
(十二)负责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核,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三)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组织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四)负责公司视频监控、联锁保护、工艺报警、压力表、可燃有毒报警、火灾报警、消防电话等生产和HSE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部长责任
(一)是技术质量部的负责人,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技术质量、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公司新改扩及技改项目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及HSE报审、取证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公司厂区总图规划的HSE管理。
(五)负责调查产品质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的HSE管理。
(七)负责定期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八)负责公司动土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相关危险作业的会审。
(九)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重点生产经营场所专项管理制度
高风险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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