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电容检查清扫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电力电容器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箱无明显凹凸、渗油、锈蚀和掉漆现象;
2熔断器完好无损,固定接触良好,其额定电流符合保护要求;
3电容器室的运行温度及运行的本体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值。
4放电回路及指示灯完好;
5通风道畅通,风机运行正常无异音;
6双极对外壳绝缘电阻值不小于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7检查电容器外壳的保护接地线是否完好(不允许接地者除外)。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低压配电装置清扫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低压配电装置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刀开关的动静触头接触良好,无蚀伤、氧化过热痕迹,大电流的开关触头间可适量涂些导电膏;双投开关在分闸位置,动触头应可靠固定,不得使动触头有自行滑落的可能;铁壳开关闭锁正常可靠,速断弹簧无锈蚀变形;
2熔断器的指示器方向应装在便于观察处;瓷质熔断器安装在金属板上时,其底座应垫软绝缘衬垫;无填料式熔断器应紧固接触点,插座刀口应涂导电膏;熔管内部有烧损时,应清除积炭,必要时应更换;
3空气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的主触头压力弹簧是否过热失效,否则应更换备件;检查其触头接触应良好,有电弧烧伤应磨光,如磨损厚度超过1mm时,应 更换备件,动、静触头应对准,三相应同时闭合,否则调节触头弹簧使三相一致。分、合闸动作灵活可靠,电磁铁吸合无异常、错位现象,吸合线圈的绝缘和接头有无损伤或不牢固现象,若短路环烧损则应更换,清除消弧室的积尘、炭质及金属细末。
4自动开关、磁力起动器热元件的连接处无过热,电流整定值与负荷相匹配;可逆起动器连锁装置必须动作准确、可靠;
5装有电源连锁的配电装置,必须做传动试验,动作正确、可靠;
6电流互感器铁芯无异状,线圈无损伤;
7校验空气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7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35%时,失压脱扣器应能可靠释放;
8校验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8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40%时,应能可靠释放;
9检查电器的辅助触头有无烧损现象,通过的负荷电流有无超过它的额定电流值;
10测量布线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测量电力布线的绝缘电阻时应将熔断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断开。
1二次回路的清扫应与配电装置同步进行。
2二次回路系统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控制、转换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损伤失灵者应更换;
2信号灯、光字牌无损坏,与灯口接触良好,指示明显、正确,附件齐全完好;
3熔断器完整、无损伤,熔丝规格符合保护要求;
4汇流母线涂色鲜明,标志清楚;
5指示仪表无损伤,指针动作正常,指示正确;数字仪表显示正确无误;
6试验传动报警音响和灯光信号灵敏、正确、可靠;
7二次回路的每一支路和断路器、隔离开关操动机构的电源回路等绝缘电阻均不应小于1MΩ,在比较潮湿的地方,可不小于0.5MΩ;
8盘上带有操作模拟板时,应检查与现场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对应。
9继电保护装置的检查、清扫、校验(供电局负责维护的除外)
1)电器进行机械部分检查、清理及电气特性试验;
2)二次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及接线牢固性检查试验;
3)晶体管继电器保护装置应检测各个回路的有关参数;
4)保护装置的整组动作试验,判明整体动作的正确性。
10直流设备的检查、清扫
1)目前,直流设备的电源大多有以下几种:铅酸蓄电池GF、GGF、GFD系列;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高倍率镉镍蓄电池GNG系列;园柱型镉镍蓄电池GNY系列,均应按制造厂家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定期进行均衡充电,核对性充放电,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2)对装置进行清扫,并检查连接引线应无松动,无腐蚀,绝缘完好,导线焊点无脱焊;
3)蓄电池壳体无破裂、无漏液、无爬碱,电池极板无弯曲、无变形、活性物质无脱落、无硫化,极板无腐蚀,极板颜色应正常,允许补液的电池液面应正常;
4)各元件、部件完整无损,各插接件、印刷线路板无变形、无腐蚀、无损伤;
5)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测量绝缘电阻值,如无特殊说明一般不小于1MΩ,绝缘试验前对回路中的电子元器件应短接,印刷电路等弱点回路在做绝缘试验时,可将其插件板拔出。
1过电压保护装置检查清扫周期应与供配电装置或电力线路的检查清扫同步进行。
2过电压保护装置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阀型避雷器的瓷套有裂纹或密封不严应及时更换,表面有轻微碰伤者应进行泄露和工频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FZ、FCD型内部并联电阻接触不良时,应及时更换;
2管型避雷器的内部有污物或昆虫堵塞时,应抽出棒型电极用特制探针清除;外部间隙电极有放电、烧伤痕迹的,应及时磨光或更换电极;管子漆层有裂纹、发黑和起皱纹,避雷器有损伤及动作三次以上,应及时更换;清扫检查后,按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设计规定调整外部间隙;
3避雷器动作记录器应完好,动作可靠,如内部烧黑烧毁,或接地引下线连接点处有烧痕、烧断等现象时,应对避雷器做电气特性试验或解体检查;
4避雷针和架构应除锈防腐。
7.13.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变配电所的接地网、各防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一般每年检查一次;车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及中性线每年至少检查二次。
2接地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脱落、砸伤、碰断及腐蚀现象;
2地面以下50cm以上部分的接地线腐蚀严重时,应及时处理;
3明敷设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包括三相五线制的保护零线)表面涂漆脱落时,应及时补漆;
4接地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5接地体被扰动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维修,其周围不得堆放有强烈腐蚀性的物质,对含有重酸碱、盐或金属矿岩等化学成分土壤地带以及面灰焦渣地带的接地装置,每10年左右挖开局部地面进行检查,观察 接地体腐蚀情况,对有电腐蚀地区的接地装置,不超过5年挖开检查,接地体腐蚀1/3时,应更换接地体;
6测量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地区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系统上的备用电缆应长期充电,防止受潮。电缆停用再次启用时应按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2电缆终端头如有漏油,应擦净并加固密封,如有漏气,应予清除、并用同型号绝缘剂填充,还须监视另一侧高处电缆头的绝缘干枯情况。
3遇有危胁电缆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消除(如施工取土、挖掘,在水底电缆防护区内航行的船只等)。
2定期清扫维护周期、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护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检查清扫内容如下:
1) 电缆头瓷套管应无尘土、污物、裂纹、破损和放电痕迹。
2) 油浸纸绝缘电缆的电缆头不应渗、漏油。
3) 充有绝缘胶的室外电缆头应打开盖堵检查,绝缘胶不应塌陷,内部不应结露积水。
4) 引线接头不应发热、锈蚀。
5) 电缆头接地线连接处应接触良好、牢固。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本地区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
1带有变频变压器的变频器其变压器应遵从变压器的日常保养规定。
2 应保持变频器室内的环境整洁。
3变频器的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
4 及时清理更换防尘过滤网。
2 定期检查维护内容:
1每年应定期检查两次。其重点应放在变频器运行时无法检查的部位。
2 冷却风机应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出风口无异物,保证良好散热。冷却风机的轴承应根据厂方提供的运行小时进行维护、添加润滑油。
3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散热器应每年至少清洁两次。运行在污染较严重的场合,散热器的清洁工作应频繁一些。当散热器不可拆卸时,请使用柔软的棉刷或风机进行清扫。
4 接触器、继电器、充放电电阻、接线端子、数字接口插件、控制电源:检查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是否粗糙,接触电阻值是否过大,冲放电电阻是否有过热的痕迹,检查螺钉、螺栓等紧固件是否有松动,进行必要的紧固;电子线路接插件及通讯接口是否松动,导体触点、绝缘物和变压器是否有腐蚀、过热的痕迹,是否变色或破损;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认控制电源电压是否正确。确认保护、显示回路有无异常。
5 检查电解电容时需放电并核实无电后方可检查。查看电解电容安全阀是否胀出,外壳是否漏液和变形,一般寿命为10000小时(85℃),其容值应大于额定值85%,因电解电容寿命与温度遵从指数关系,所以因运行温度下降实际寿命可延长。所以使用中注意控制电解电容的温度非常重要。大容量电容器在中间直流回路中使用,由于脉冲电流等因素的影响,其性能劣化同时受周围环境温度及尘土的影响,一般使用周期为5年。
6 应检查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状态指示是否正确。熔断器更换时,要注意其类型。快熔与变通熔断器不应混淆。
电气安全
1供水厂电气工作人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中第1.5条的规定。
2变电站、配电室应建立岗位责任、交接班、巡回检查、倒停闸操作、安全用具管理和
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并应做好运行、交接、传事、设备缺陷故障、维护检修以及操作票、工作票等各项原始记录。
3变电所、配电室应具备电气线路平面图、布置图、隐蔽工程竣工图以及一、二次系统
接线图等有关技术图纸。
4变电所、配电室安全用具必须配备齐全,并保证安全可靠地使用;试验周期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E、附录F的规定。
5变电所、配电室应设置符合一次线路系统状况的操作模拟板(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
微机监控装置)。
6值班人员应定时进行高压设备的巡视检查;在巡视检查中应遵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
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2.2条的各项规定。
7倒闸操作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2.3条的规定。
8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必须遵守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
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
作规程》(DL408-91)第3节的有关规定。
9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必须按要求在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
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4节的有关规定。
10供水厂高压设备和架空线路不得带电作业。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
定,并须经主管电气负责人批准,同时设专人监护。
11架空线路进行检修时,供水厂变电所、配电室中的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
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节的有关(DL408-91)规定;检修人员必须按本规程8.2.8和8.2.9的有关规定,在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遇有五级以上大风以及
大雨、雷电等情况,应停止作业。
12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操作,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第10(DL408-91)节的有关规定。
13电气设备进行各项试验,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11节的有关规定。
14电力电缆的维护检修或新电力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12节的有关规定。
15 临时用电或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