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损失,迅速恢复生产,使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级、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厂。
(一)生产事故的定义:凡因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由于违章操作,组织失误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产与辅助生产失调,动力、原材料供应中断及停产、损坏设备、损坏工业建筑、产品质量劣化、资源损失甚至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均属于生产事故。
(二)、生产事故分类及分级:
1.生产事故的分类:生产工艺事故;生产运输事故;能源动力事故;生产设备事故;生产质量事故;安全环保事故。
1.1各部门在生产事故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运输事故,由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能源动力事故,由动力厂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设备事故,由设备科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质量事故,由技术监督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安全环保事故,由安全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具体办法见安全环保有关规定)。
1.2 当发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并归对口相应处室具体管理,。
1.3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由生产处组织、公司领导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1.4原则上,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在事故种类上不重叠或交叉考核。
2、生产工艺事故
2.1炼铁厂事故
2.1.1、烧结机
⑴、各矿槽的堵料;
⑵、各种原燃料断料;
⑶、各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机;
⑷、因操作失误造成的烧结矿过烧、欠烧;
⑸、各矿槽的混料。
2.1.2竖炉
⑴、矿槽的堵料;
⑵、各种原燃料断料;
⑶、各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机;
⑷、悬料;
⑸、结瘤;
⑹、导风墙穿孔、倒塌。
2.2 炼铁厂事故
2.2.1渣铁系统
⑴、铁口事故
①、铁水自动流出;
②、铁口连续过浅、“跑大流”、喷焦卡焦;
③、封不住铁口、渣铁外溢;
④、铁口冒泥;
2.2.2、铁沟事故:主沟、支沟渗漏。
2.2.3铁渣事故
①、撇渣器烧穿漏铁;
②、水渣放炮;
③、撇渣器铸死导致铁水外溢、烧坏设备和流入水冲渣沟造成爆炸;
④、渣铁上炕、下地。
2.2.4热风炉系统
⑴、热风炉换错炉;
⑵、开启各种阀门错误造成风口灌渣。
2.2.5上料系统及装料系统
⑴、上料系统事故
①、等料;
②、撕皮带;
③、拉错料;
④、堵料筛。
⑵、装料系统事故
①、炉顶料罐放不下料;
②、炉顶料罐装重料;
③、炉顶上密封阀漏煤气;矿槽跑料。
2.2.6高炉系统
⑴、低料线;
⑵、管道行程;
⑶、悬料;
⑷、连续塌料;
⑸、炉墙结厚;
⑹、炉缸堆积;
⑺、炉冷;
⑻、炉缸冻结;
⑼、炉体跑火、跑渣;
⑽、炉缸烧穿;
⑾、炉底烧穿;
⑿、炉皮烧穿;
⒀、大灌渣;
⒁、高炉结瘤;
⒂、风口吹管烧穿;
⒃、风口烧穿;
⒄、风口二套烧穿;风口大套烧穿;
⒅、紧急停水;紧急停电;
⒆、鼓风机突然停风;
⒇、炉顶打水阀门忘记关。
2.2.7喷煤系统
⑴、煤枪烧坏;
⑵、煤粉罐跑煤;
⑶、喷煤压缩空气突然停。
2.3炼钢厂事故
2.3.1混铁炉区
⑴、铁水包翻铁、跑铁、铸轨;
⑵、混铁炉穿。
⑶、混铁炉洒铁
2.3.2转炉区
⑴、转炉兑铁时跑铁铸炉前炉门、铸炉下轨道;
⑵、转炉出钢时跑钢;
⑶、散装料堵下料口;
⑷、转炉漏炉;
⑸、转炉钢包车、渣车掉道;
⑹、转炉渣罐漏;
⑺、钢水温度太低;
⑻、转炉操作不当大量溢渣;
⑼、转炉操作不当大喷、烧枪。
2.3.3废钢区
⑴、废钢尺寸超标卡炉口;
⑵、废钢中有密闭容器放炮;
⑶、废钢潮湿放炮。
2.3.4钢包周转区
⑴、钢包渣线钻钢;
⑵、钢包包衬漏钢;
⑶、钢包滑板钻钢;
⑷、钢包上下水口钻钢;
⑸、钢包透气砖不透气;
⑹、钢包水口灌渣烧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