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
7、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8、严格领发手续。无主管工程师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9、测试雷管加工药包必须在药包加工室内进行(应离仓库25米以上),严禁在库内操作。
10、发雷管时,必须到库外开启,发放完后把箱封好再搬回库内。
11、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12、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放火隔离带。
13、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4、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