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
2、监督检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各科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煤矿各副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6、积极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掌握煤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