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区长积极协助工区党政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自身范围内的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同时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在工区党政领导下,同机电技术员全面开展好机电运输管理及两巷文明生产等工作,严格遵守好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要求。
2、定期组织人员对机电运输管理全面检查,发现使用的设备、安全设施出现隐患及不符合有关规定时,责任现场立即整改,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
3、积极深入现场进行机电指导,对技术及业务能力不强的进行业余培训,掌握煤矿设备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机电例会,总结工作吸取合理化建议布置下月机电工作。
5、加强机电材料及配件管理,建立机电设备运输管理台帐。
6、根据矿检修时间本单位综合安排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切实排查隐患,保证生产班正常生产。
7、保证好工作面高低压及各类保护正常供电的可靠性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摇测。
8、积极同有关故意损坏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的人员作斗争,发现破坏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工区党政汇报。
9、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和技术比武活动,采取有效激励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10、工作尽职尽责,杜绝违章指挥和“三违”现象。
责任追究
凡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区长警告处分,造成后
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者,不加制止。
(三)、对重大事故预先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指令的。
1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区长降级及开除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事、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2、机电副区长对分管范围内煤矿的机电运输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13、煤矿生产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及乱改乱造应负重要责任。
14、未及时进行现场机电、运输系统排查,发现隐患未及时解决的,机电区长负直接责任。
15、现场事故处理失误、导致他人伤害和损失的,机电区长负直接责任。
16、分管范围内工作没完成及落实不好,机电区长负直接责任。
1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况严重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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