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规范》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提高现场、设备的安全性,降低事件、事故发生的频率,减少人员和财产的伤损,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有效管理的制度。
企业应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量按月提取。
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上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二、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专门帐户管理。
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1、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并在确定安全经费投入时进行充分论证。
2、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3、安全措施费用主要使用范围: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应急设备设施、事故预防。
四、责任部门、人员及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对因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负责。
2、企业财务部门对安全费用实施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3、生产费用使用部门对使用效果负责。
4、企业安环部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督。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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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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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