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
第二条 负责上级来文、来电、来函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阅、催办、存档和下发文件的审核、分发、分送、登记及档案材料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负责起草各类综合管理文件。
第四条 负责本部室工作会议的组织、会务和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第五条 负责文件打印、复印和报刊的订阅工作。
第六条 负责矿井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绩效考核上报工作。
第七条 负责本部室各种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工作,做到勤俭节约、合理使用。
第八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