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技术员是本专业业务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必须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
第3条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 负责组织编制各种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采后总结等资料。
第5条 负责组织现场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建立健全各种地质台帐及图纸。
第6条 负责提供地质资料,参与各种地质资料的分析及采掘工程方案设计。
第7条 负责检查工作质量和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第8条 监督本组人员正确佩带工作中所需仪器、仪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
第9条 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10条 工作中尽职尽责,制止“三违”。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