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长对本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工艺,搞好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经常保持巷道整洁,减少煤尘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3、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组织参加本区事故分析,带头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规程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本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和指挥排除。
7、亲自审议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并在建议本上阅批签字。
8、完成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