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班(组)长是本班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本班安全生产,抓好本班工程质量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2条 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组织处理。
第3条 在工作期间,做到巡回检查,及时组织工人处理隐患,制止本班工人的“三违”行为,对“三违’’者要进行具体帮教,对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第4条 发现有灾害事故预兆或异常现象,及时向队领导和矿调度汇报,并积极组织现场处理险情。
第5条 对入井新工人在实习期,要落实监护人;做好传、帮、带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和技术练兵活动。
第6条 负责落实本班交接班制度,开好班前班后会,填写考核记录。
第7条 熟悉该工作地点情况,遇有危及人身安全时,组织职工安全撤离。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