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组织本科室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市公司、煤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第二条 全面负责本科室全面工作。
第三条 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配合安监职能部室对公司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第五条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