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组织本科室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市公司、煤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第二条 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调动各煤矿搞好安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地面大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 负责监督公司和煤矿的安全监督及考核工作。监督企业各级人员安保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计划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标的贯彻执行,并对以上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第六条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