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按照分工范围和主管的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第二条 在主管的领导下,监督企业各级人员安保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计划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标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第四条 对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