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电部职责:
1、负责向使用单位提供辅助运输设备、设施(如矿车、平板车、花车、行车、电机车等)及其使用、维护说明书和零部件图册。
2、负责辅助运输设备入井前的防爆性能检查。
3、负责运输机电方面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4、负责对辅助运输各种设备进行完好检查、防爆检查。
四、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对井下辅助运输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要求配置运输现场专职安检员。
2、负责对井下辅助运输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3、负责参加运输工程质量验收移交。
五、通风部职责:
1、对辅助运输巷道的“一通三防”进行把关。
2、对矿井辅助运输线路上风门的完好负责。
六、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牵头辅助运输各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及发证工作。
七、运输队职责:
1、负责所属井下辅助运输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制订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
2、负责组织开展所属井下辅助运输工作,完成给各使用单位运送(回收)材料、设备、人员到指定地点的工作任务。
3、负责对所属辅助运输相关设备(如行车、电机车、矿车、平板车、花车等)按完好标准和检修标准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与检查。
4、负责所属辅助运输线路、辅助运输设备、副井信号硐室等的管理及其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对所属井下辅助运输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八、井下其它各队组:
1、负责对本单位的辅助运输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完成本单位所属的材料、设备辅助运输任务。
2、负责本单位所属辅助运输线路、辅助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其质量标准化工作。
3、负责对本单位的料场进行管理。
4、负责对本单位所属的辅助运输设备按完好标准和检修标准进行检修、维护与检查。
5、负责对本单位所属的辅助运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基建调度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