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03日

1、每一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审批制度,不经审批的不准开工。
2、监察各工作地点和工程的安全技术是否完善,否则不准开工。
3、各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后,因工作面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补充的,必须及时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停工。
4、对于要求停工的工作地点和工程,必须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
5、对于安全生产上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试用期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追踪监督,并作出报告。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