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在主管矿长、机电矿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机电工区工作,是全工区安全与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 带头认真学习贯彻《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机电管理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条 负责本工区机电设备的配置、使用、维修等工作,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四条 负责本工区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生产过程工序能力的要求。
第五条 在矿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工区各类机电设备配件的验收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 负责对机电工区日常工作的安排。
第七条 深入现场,随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 按时参加矿组织的生产调度会议,领导全工区职工完成矿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机电工区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按时组织召开设备检修会议平衡检修项目、落实检修人员、材料、配件等。
第十条 负责制定机电工区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对本工区的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一条 负责主持机电工区各分管工作负责人会议,协调副职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思想,搞好团结。
第十二条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