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学习并贯彻《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电管理的指示、指令、文件、方针和政策。
第二条 对机电工区长负责,协助区长搞好全工区的安全工作,完成生产检修任务及其它各项任务。
第三条 负责分工范围内规章制度的组织落实,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质量,经常向区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搞好分管班组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按时参加设备检修会议,平衡检修项目,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人员、材料、配件等。
第五条 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工区重大机电事故和一般机电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恢复生产的检修,以满足生产的需要,使事故责任者得到应有的处理。
第六条 深入现场,随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参加有关会议,做到政令畅通,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条 认真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机电质量达标工作,巩固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