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摘挂钩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 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以及交接班制度等各种制度。
第三条 圆满完成所辖范围内的运送任务。
第四条 接班后对所辖范围内的轨道、道岔、滑头、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处理好后方可开钩。
第五条 必须按操作顺序操作,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和扩大。
第六条 对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物料拒绝运送,拒绝违章指挥。
第七条 负责本场口范围内设施装备的管理及卫生。
第八条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