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井下巷道水沟的施工质量,达到矿井竣工验收标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特制定次施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狄崇金
副组长:曹 杰 王成林 邓学礼
成 员:技术科 调度室 安全科 施工队组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成林兼任。
二、水沟施工现场管理及验收办法
(一)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水沟施工后,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大巷水沟毛宽350mm,毛深300mm,净宽250mm,净深200mm。
2、水沟深度允许偏差:±30mm,水沟宽度允许偏差:±30mm,壁厚允许偏差:-10mm。
3、水沟位置(巷道中线至水沟内沿距离)偏差:±50mm。
(二)水沟砌筑管理办法:
1、水沟砼配合比为水泥:砂:石子=1:2:2。
2、喷砼强度C20。用42.5#水泥,蒲县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石子粒径20~40mm。
3、水沟砼砌筑后必须连续洒水养护28d以上,7d内每班洒水1次,7d以后每天洒水1次。
4、水沟砌筑后,必须保证墙面平整,无裂缝、脱皮现象。
5、
(二)巷道断面及中线
巷道断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规定,主要巷道净宽偏差不得超过0-150mm,净高偏差不得超过0-150mm,一般巷道净宽偏差不得超过-50-150mm,净高偏差不得超过-50-150mm。
中线偏差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50mm以内,每米处罚100元;中线偏差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50-100mm,每米处罚200元;中线偏差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100-150mm,每米处罚300元;中线偏差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150mm以上,扣除当班进尺,月底不予结算。
2、巷道两帮上齐下齐,成一直线,不得留有伞檐、台阶、片帮煤;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3、未经批准巷道内不得随意留有顶、底煤;发现一米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掘进队组处罚5000-10000元。
4、巷道高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要求,巷道净高偏差不得超过0-150mm;高度偏差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50mm以内,每米处罚50元;中线偏差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50-100mm,每米处罚100元;中线偏差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100-150mm,每米处罚200元;高度严禁出现低于设计要求,发现高度不足时,必须立即返工处理,并每米处罚300元,月底验收时高度仍达不到要求的,巷道不予验收结算。
(三)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1、冲洗巷道的软管距工作面不得超过30m,并且确保巷道内的风流净化装置处于常开状态,软管安装不到位,一次处罚50元。
2、各转载点喷雾齐全可靠,一处不合格,处罚50元。
3、各转载点消防器材齐全(消防桶、消防锹、细沙、2台灭火器),放置整齐,少一件器材,处罚50元。
4、钻眼施工必须使用湿式打眼,发现一次干式打眼,处罚责任人300元,当班班长200元,队长100元。
5、综掘机内外喷雾齐全可靠,能够覆盖截割部全断面,发现一处失效,处罚检修责任人200元;设施完好不使用者,处罚责任人500元,当班班长200元,队长100元。
(四)顶板管理,各巷道的支护方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支护要求如下:
1、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要求,超过规程规定的,每超0.5m处罚责任人200元。
2、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发现一次不使用或无前探梁支护,处罚当班班长300元。
3、金属网锚杆支护: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锚杆排距间距偏差必须≤100mm,偏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锚杆必须从钢梁的锚杆孔中穿过,露出托盘长度为20mm-50mm;金属网片间搭接宽度不低于100mm,网片间扭结点不超过100mm;发现一处不合格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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