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井区(科室)、班组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若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不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令、规定。
2、无安全规程措施或重大险情不排除,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3、现场无跟班干部。
4、盲目安排职工突击加班;
5、不按期组织安全活动,抵制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意见而造成事故的。
6、不深入现场,完不成“入井抓三违”指标的。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