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抓好本单位回采、掘进和巷修工作、质量达标工作。
第二条:组织审批回采、掘进和巷修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分管工作内的新工艺、新技术推广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实施。
第三条: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技术政策,参加审查有关设计时,并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采掘头面的工程质量情况,并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制定相应措施,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