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
1、矿山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矿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
2、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
3、矿部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浆量、研究矿井涌水量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
4、调查矿山地质构造,描述矿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性质特点等。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构造地质图。
5、矿山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与设计、基建、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有协作的关系,有关业务关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等方式进行。巷道开口、停工、复工都必须由矿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测量通知书,因不下达或不及时下达通知书造成的误工、差错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6、矿机电部门每月底必须向部门提供矿井排水记录及有关资料;部门至少每月去上述部门收集资料一次。行政上有矿总工程师协调。
7、地质“三书”、地质预报、水情地质灾害预报均需部部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后发出。发出时必须由发件人、收件人在发文本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二、矿巷中顶底板管理
1、矿层顺槽巷道,必须每隔100米用探巷探清矿层顶底板位置。
2、探矿层顶底板由部向矿上提出书面要求,矿方组织探测。
3、人员收集探测资料并画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画出矿层顶底板线,用于指导本层的巷道掘进,并为下层顶底板位置、变化情况的预测预报提供依据。
三、储量管理
1、负责监测储量动态,开采损失统计,回采率测算,按期向上级报送储量报表,并为数据的可靠性负责。出矿、出公司的储量、回采率等数据均以部门的为准。
2、矿井储量管理人员每半年核实一次现生产水平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查清可采储量的数量、质量分布范围及薄、中、厚矿层储量的比例,修改储量报表,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矿山制定年度回采率计划时,应依各工作面设计回采率和计划开采面积,加权平均算出矿山采区回采率。结合过去的经验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各单位回采率计划指标。
3、对没有揭露全厚的矿层,矿部储量管理人员应当向总工程师提出探矿厚要求,以提高储量准确性。
4、根据《生产矿山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办理储量转出、转入、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报批报告。参加储量报损的审批工作。
5、储量管理人员对违反开采顺序或技术规定滥采乱掘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在参加采掘设计审查时,对因设计不合理引起的丢矿有权保留意见。
6、“三量”是衡量采掘关系的重要指标,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三量”动态,按月填报报表。矿山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绘制“三量”分布图,并随交换图报送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