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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07日

5、一些危险地带或区域,必须喷有警示标语,并要求醒目,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6、车间安全消防应急灯等设施必须齐备完好;
7、相关部门需购置、更换和扩充消防设施时,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应遵循节约适度原则,合理配备;
8、厂区安全管理小组要建立完整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资料,专柜保存。
(四)、严禁火源、火种进入厂区,严格控制非本厂人员进入货场和生产区,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应严格登记时间、车号、单位和司机姓名,所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寄存,安装灭火装置后方可进入厂区。
(五)、对在生产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先写出动火审批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方可动火作业。
(六)、发现火灾时值班人员应保持镇定,应及时报警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先停机切断电源,隔离易燃物,并合理使用消防器具,及时扑救火源。事后当班人员要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交由上级处理。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随便安装、维修、移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线路,不得随意结合电源。
(二)、各厂区及所属部门所用电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三)、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四)、重点防火部位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库房、打包车间必须使用带安全箱的电源开关。
(五)、电源线路应严格按照规定铺设,不得使用裸体电线等不合格电线。
(六)、电源、动力设备和其他电器,必须按规定配备保险设备,否则不得使用。
(七)、不准随便使用超负荷灯泡和开长明灯,室内灯泡不得超过60瓦,灯泡距人体或易燃物应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八)、对于安装不合格或存在有故障的电器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较复杂的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九)、配电室不得使用明火。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电室,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时,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电工陪同方可进入。
四、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商品仓库必须与生活区分开,库区严禁设办公室、住人和存放易燃、易爆、助燃物品。
(二)、棉花商品入库前应经过严格检查,入库后,必须按不同的品级和批次分开存放,按消防规定合理堆垛。堆垛要整齐稳固,“五距”( 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符合要求。
(三)、库内所存的棉花,必须按照品级、批次建立帐卡,定期盘点,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四)、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必要时开仓晾晒,防止商品受潮霉变。
(五)、商品仓库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六)、露天货位存放的棉花,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晾晒,并做好雨(雪)前、雨(雪)中、雨(雪)后,苫盖、排水、晾晒工作,保证商品安全。
五、进、出仓库制度
(一)、进库人员(本公司人员、常驻库人员除外)应向门卫出示工作证、介绍信、提货单等身份证明或业务往来证明,经严格登记后方可入库;出库时应经门卫检查后销号离库。
(二)、进库人员所带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汽油、鞭炮等)以及提包、挎包等物品,必须经登记后存放在门卫处,不得带入库区。
(三)、机动车辆进入库区应严格登记时间、车号、单位和司机姓名,必须安装灭火装置,出库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销号离库。
(四)、汽车不得在库内隔夜停放,不得在库内加油、修车。
(五)、商品出库必须持有随货通行单,保管员开具的出门证,特殊情况还应持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手续等,经门卫检查清点,核实无误后方准出库。
(六)、仓库配备的消防器材,除灭火训练、保养外严禁移出库区,出库必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七)、苫垫器材、基建物料出库,必须持有关负责人的批准手续和经办人员开具的出门证,经检查无误后方准出库。
(八)、进库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的规章制度,听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安全保卫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安保工作,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层层责任制,各厂区负责人是本厂区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厂区的安全保卫规划和工作安排,并适时根据具体情况变更规划和制定临时方案,保证辖区安保政策的可行性。
(二)、成立安保委员会组织,基本成员以各厂区的保安为主,指定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安全状况。
(三)、要定期召开安全保卫会议,学习公司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阶段性总结,制定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计划及工作安排,并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四)、人员进出管理:
1、公司各级员工进出公司区域必须佩带工作卡,对于未带工作卡者,保安应证实其身份并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管理部门处理;
2、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带出有公司标志的任何物品;
3、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来客登记单”进入,离开时由被访人签字后交门卫;
4、探访人员应登记,并有员工接纳时方可进入;
5、严禁未成年人和小孩进入厂区,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门卫保安(留档备查),由责任人全程监护。
(五)、车辆进出管理:
1、公司车辆外出,须持有权签字人员签核的“车辆货物放行条”,并交保安登记;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查;
2、若携带物品离开,应由相关负责人在“车辆货物放行条”上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车辆货物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可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进出厂区时,必须推车进出;汽车进入厂区后,需限速行驶(一般5公里/小时);摩托车严禁进入生产、生活区。
(六)、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的行李、包裹进出公司时,须自觉接受报案的检查与登记;携带物品出公司,须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放行条,经保安合适无误后,方可出公司;
2、厂商来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通知收件人及时领取,并例行登记;
3、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物品、材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八)、车辆停放管理:
1、保安应划分好停车泊位线,分类挂牌停放;
2、公司的车辆统一停放到制定位置,并停放整齐,指挥外来车辆停到临时车辆停放处,停放整齐;
3、所有车辆由保安巡逻人员负责监督停放。
(九)、正常秩序维护:
1、厂区内发生吵闹时,保安应及时赶到,将双方带离现场,并疏散围观者;
2、保安加强巡查,发现事情苗头,马上制止,并协助化解;
3、人员按次序进出,制止大声喧哗,确保一个安静的环境。
(十)、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大风等自然灾害时,应迅速报警,并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抢险救灾;
2、遇到打劫、偷盗等危害公司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负责人及其他保安联络,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措施,并立即拨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交接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注意:保安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可勉强行事。)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公司员工如发生斗殴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负责人处理,如果事态严重,应及时向派出所报案;有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派公司车辆送往医院治疗。
七、安全检查
(一)、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各种事故隐患,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各厂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部位是:门卫、仓库、货场、生产车间、配电室、消防设施等。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1、相关领导的重视程度;2、制度落实的情况;3、安全组织是否健全;4、职工的安全教育情况;5、消防设施的配备、管理和维修保养情况;6、各重点部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三)、检查结束后,应进行讲评,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
(四)、每次检查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专管专存。
(五)、各厂区在安全检查后,应写出书面材料,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总公司相关负责人。
八、奖惩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
(二)、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其他安全责任制,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同时列入年终成绩考核。
(三)、对因主观原因而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本制度的任何更改与修订均由人力资源部来执行。
(二)、任何的更改与修行,均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员工。
(三)、欢迎对本制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

南阳大地棉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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