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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9日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正常供气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锅炉司炉工必须严格按规定实行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二.锅炉司炉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不准喝酒上岗。

  四.严禁在锅炉设备管道上堆放易燃物品和烘烤衣服。

  五.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六.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保持整洁好用,严禁器材周围堆放物品。

  七.加强对锅炉运行情况的巡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无法处理的故障要报告。

  八.做好锅炉的安全保护工作,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锅炉房。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及时扑救,并立即报告。

  锅炉安全运行制度

  1、锅炉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排内外部检验。

  2、每六年进行一次超压水压试验,而对于平时定检时,只能安排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

  3、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4、对于需要定期注油的设备要及时注油,以免发生事故。

  5、锅炉受压元件大修理方案要报主管部门和劳动局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审批。

  6、停炉保养要求:停炉一个月以内,采用湿法保养;停炉一个月以上需要采用干法保养。

  7、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压力表每半年、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辅机的维护保养:各种辅机均需定出大、中、小修周期时间及检查修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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