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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内机动车限速标志的有关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2日

 为了提醒厂内机动车司机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厂内交通限速标志。目前,工业企业存在厂内未设置机动车限速标志或限速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有关设置限速标志的规定,仅对工业企业厂内机动车限速规定作一下简介,供大家参考。

  一、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5 km/h。

  二、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0 km/h。

  三、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5 km/h。

  四、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五、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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