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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铁路临近既有线架桥机拆除安全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15日

一、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1、《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
        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3、《上海铁路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建函[2008]659号
          4、《关于加强沪宁城际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上铁建函〔2009〕120
        5、《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上铁运函[2009]409
        二、施工安全措施
        1.技术措施
        ⑴与既有线距离控制:架桥机选择在已施工完成的路基或桥梁上解体或半解体时,当配合解体机械使用吊机时,吊机距铁路围栏的距离≥吊机的最大臂长;架桥机退回梁厂解体时,架桥机高度≥架桥机距铁路围栏的距离,以上两种情况解体架桥机时应重点控制。
        ⑵架桥机解体地点宜选择在路基地段,以避免吊装过程引起对已施工完成箱梁的损坏,如必须在箱梁上解体时,应选择在距既有线较远的地点,所选择的地点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⑶配合解体(半解体)的大型机械设备控制:
        ○1相关进场配合的吊机等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操作司机应有上岗证书,并经过承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2大型机械进场时必须填报《大型机械设备登记表》,对设备的型号、名称、编号、证书、状况、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等进行登记、编号管理。
        ○3设备加固措施:配合解体的吊机停放的地点必须牢固平整,停放场地需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方可停放,进行吊装作业。
        ○4吊机进行作业时,必须有专职指挥人员进行指挥。
        ⑷应急措施
        ①应急处理基本原则:应本着“先防护、后处理、宁停勿撞”的原则,尽一切可能减少故障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尽快恢复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列车正常运行。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必须掌握车站(行车室)、设备管理单位(调度、车间)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以保持最快捷的通讯联络方式。
        ②危及行车安全故障的处理:临近既有线解体架桥机时发生大型机械倾覆侵入既有线限界,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时,现场负责人立即使用手机通知故障地点两端车站行车室,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派出防护人员按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进行防护。同时,立即通知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请求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本施工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报告,请求组织配合救援的人员、机具、材料赶赴现场,救援工作应在路局、站段领导下组织进行。
        2.管理措施
        ⑴沪宁城际公司成立临近既有线架桥机解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各施工、监理单位相应成立临近既有线架桥机解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监理站总监是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监理站副总监是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为安全管理实施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应配置大型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⑵架桥机解体(半解体)时,施工单位必须按上铁运函[2009]409号文件要求执行,提前以书面文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架桥机拆解时间、地点等,现场必须有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人及相关联系电话。
        ⑶作业现场要求
        ○1场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停放吊车的场地必须平整牢固,并必须经现场监理人员确认。
        ○2大型机械管理要求:临近既有线解体架桥机配合的大型机械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上铁建函〔2009〕120号文件对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的管理要求。
        ○3配合人员要求:要求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拆解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作业。
        ⑷考虑到晚间照明等因素,临近既有线架桥机解体时,严禁在晚上实施解体作业。解体时严格按已批准的方案解体顺序进行,吊装严格按吊装规程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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