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转变学校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强化单位现场管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层带班,是指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安全值班,统筹、协调和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本单位领导层带班全面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带班责任。
第四条 学校领导层带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层轮流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学校领导安全值班。
(二)安全带班领导在学校上班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当班带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带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带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学校各部门公布,以便及时报告安全管理情况。
(四)领导安全带班值班计划安排和带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安全带班值班档案。领导带班计划安排,应按月报教体局安全科备案。
第五条 学校领导带班职责
(一)安全带班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协调组织好当班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巡查学校重点部位和场所,负责协调处置或解决当班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突发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规现象。
(三)安全带班期间,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值班领导指挥,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突发安全事故,应积极配合领导迅速进行应急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学校节假日期间和汛期值班制度
学校各级安全负责人岗前安全提醒制度
学校警校联动机制
学校动力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学校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员安全职责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