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
班组每天的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和一讲评(安全讲评)活动。
(六) 建立并保存培训和教育记录
1. 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2. 安全教育记录;
3. 班组安全活动讲评记录;
4. 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包括证书复印件);
5. 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包括证书复印件)等。
二、 审核要点
1.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是否明确对现场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
2. 培训和教育工作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是否明确。
3. 有无工程项目部培训和教育计划(或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目标的需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内容是否能满足目标需要,计划(或制度)是否实施,是否有记录。
4. 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全部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是否有记录。
5. 分包队伍进场、新工人入场、经常性、特定情况的针对性教育等教育规定是否落实是否有记录。
6. 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资格考试,是否持证上岗。
7. 是否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做好培训教育记录。
第十节 安全记录(DBJ08一903一98.3.10)
一、 条文理解与实施要点
(一) 安全记录的作用
GB/T6583.3.15“记录”的定义是“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安全记录是为证明施工现场满足安全要求的程度或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安全记录还可为有追溯要求的各类检查、验收和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等提供依据。
(二) 安全记录的范围
安全记录既包括安全设施有关的记录,如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试验、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等;也包括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记录,如工程概况、安全管理目标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与部门岗位职责,内部安全体系审核记录,现场施工安全控制记录,检查、检验和标识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事故隐患控制记录,各类人员上岗资格和培训教育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记录,如安全生产协议书,进场交底记录等,也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的必要证实文件,成为安全记录的组成部分。
(三) 安全记录的要求
1. 工程项目部应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记录清单,确定安全记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表式和标识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样本(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制定的管理资料样本及填表说明详见附录5、附录6),应按照规定填写和编制,但这仅仅是安全记录的基本部分。工程项目部还应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在安全策划中对照样本,规定补充记录的内容、表式和标识的规定要求。
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共分八大类、三十八小类(其中提供记录表式三十九种)目录如下:
(1) 安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1-1工程概况(安1-1表);
安1-2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安1-2图);
安1-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安1-3表);
安1-4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 安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安2-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程序文件(安全保证计划、其他安全文件含专业性较强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等);
安2-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由上级部门制定);
安2-3经济承包责任制;
安2-4支持性文件;
安2-5内部安全保证体系审核记录(安2-5表)。
(3) 安3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安3-1合格供应商名录(安3-1表)(自行采购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属合格供应商,方可建立供货关系并附有评价资料);
安3-2安全用品验收记录(安3-2表);
安3-3不合格品通知书(安3-3表)。
(4) 安4分包管理
安4-1合格分包方名录(安4-1表);
安4-2本工程分包方名录(安4-2表)。
(5) 安5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
安5-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安5-1表);
安5-2对作业人员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参照附录4所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样张);
安5-3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安5-4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安5-4表);
安5-5动火许可证(安5-5-1表、安5-5-2表、安5-5-3表);
安5-6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安5-7脚手架拆除(包括拆除主要构件)申请表。
(6) 安6检查、检验记录
安6-1安全检查记录表(安6-1表);
安6-2脚手架搭设验收表(安6-2表);
安6-3特殊类脚手搭设验收单(安6-3表)(属行业检测的特殊类脚手架应附检测合格证)、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安6-3-1表);
安6-4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单(6-4表);
安6-5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安6-5-1表、安6-5-2表);
安6-6施工升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安6-6表);
安6-7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安6-7表);
安6-8悬挑式钢平台验收单(安6-8表);
安6-9施工临时用电验收单(安6-9表)(接地电阻测验记录(安6-9-1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安6-9-2)、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安6-9-3);安6-10施工机具验收单(6-10表)。
(7) 安7事故隐患控制
安7-1事故隐患处理表(安7-1表);
安7-2违章处理登记表(安7-2表);
安7-3事故(月)报表(安7-3表)。
(8) 安8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8-1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安8-1表);
安8-1-1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安8-2安全教育记录(安8-2表);
安8-3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安8-3表);
安8-4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8-4表),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安8-4-1表)。
2. 工程项目部应在安全策划时,确定安全记录收集、记录、编目、归档、储存和处理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3. 安全记录可以是文字的(包括表格与非表格形式),也可贮存在磁带、磁盘等或照片、胶片等媒体上。
4. 安全记录应做到字迹清晰、能正确辨认。作为证实文件,记录是不能随意涂改或更改的。
(四) 安全记录和储存和保管要求
1. 安全记录是用以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证实资料,因此,需要妥善保存。安全记录一般可由安全部门或指定的专人负责收集、记录、整理、编目、装订。收集人员应对安全记录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应拒收,并责令整改。安全记录分类装订成册、目录齐全、标识清楚。安全记录的保存要注意防潮、防火防虫蛀及鼠害,保管方法便于存取和检索。
2. 各类安全记录应做到及时完整。安全记录应记到工程项目竣工为止,安全记录分类装订保存,以便于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或认证机械的审核,退场时按档案管理规定分类进行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二、 审核要点
1. 通过安全策划确立的各类安全记录,是否在安全保证计划中落实到部门或专人,各自的职责是否明确。
2. 必要的安全记录是否齐全。
3. 安全记录是否按要求及时填写,内容正确完整,字迹清晰,能正确地识别。
4. 安全记录的标识、收集、整理、编目、装订、储存和保管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一节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DBJ08一903一98.3.11)
一、 条文理解与实施要点
(一) 安全体系审核的概念
安全体系审核是确定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保证计划的安排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这些安排和要求是否有效实施,并能达到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所作的系统的和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活动,也是对它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的验证。
1. 安全体系审核根据审核实施主体可分为两类
(1)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简称“内审”),是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施工现场组织的自我审核,也是体系运行中的一个环节。
(2) 外部安全体系审核(简称“外审”),是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对施工现场组织的第三方审核。用于认证、注册及向外界证明等目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经过运转和通过企业内部安全体系审核后,方能申请外部安全体系审核认证。
2.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的作用
(1) 作为一个重要管理手段,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力量加以纠正和预防,使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作满足有关标准规定、规程和其他约定文件(如合同)的要求,以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建立一个自我改进机制,使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持续地保持有效性,并能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3.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的目的
(1) 评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符合性。安全体系文件,如安全保证计划等是否符合标准与有关规定的要求。
(2) 评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性。
1) 是否适应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
2) 实际的安全体系活动是否与安全保证计划等体系文件相一致,亦即是否有效地实施。
(3) 评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适合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活动是否适合于达到既定的安全管理目标。
4.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的依据
(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
(2) 施工现场安全体系文件。
(二)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应有计划、有系统地进行
对一个施工现场来讲,以下情况都应组织审核:
1.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