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营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13、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和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问题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电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14、 每月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监理抽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
15、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日志,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情况。(2)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情况。(3)安全会议内容记录情况,并附签到表。(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回复情况。(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报表情况。
16、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按时填报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中心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并按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17、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从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需专家论证的从新组织论证。
18、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中心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同时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二、 施工阶段中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2、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3、 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4、 检查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5、 检查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利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6、 检查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7、 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8、 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9、 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10、 检查季节性(冬季、雨季、台风、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1、 检查安全“三宝”使用及“四口”防护情况。
12、 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并按要求进行监理旁站并作好记录。
13、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具有针对性,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应签字,不能代签。安全技术交底不能由施工技术交底代签。因二者的交底目的、交底内容和交底对象不同。
三、 工程完工后,监理项目部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券归档。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机缘预案;其他安全管理文件,资料:安全监理人员要熟悉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听取建设单位单位的合理意见,不可过多的留意琐碎事项,应对危险信号有敏锐的洞察力,对安全问题的判断以检测、试验资料、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圆满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的工作内容。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