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钢丝绳接头的使用规定
①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可在平巷运输设备、30‘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斜巷架空乘人装置中使用。
②在倾斜井巷中使用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 000倍。
4.钢丝绳的使用期限
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规程》的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5.钢丝绳的维护
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备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
对钢丝绳其他方面的维护工作也不能忽略,如新绳实验后,应存放在避光、遮雨、干燥的棚内,下部用方木垫起,使外层钢丝绳距地面不小于0.2m,以免受潮。入库后每年雨季前要检查一次,如发现锈蚀,应解卷详细检查并涂油。搬运时要避免与地面接触,移动时不能用铁棍撬绳,装车吊运缠绳时,不准直接吊绑在钢丝绳上,卸车时不准从车上往下推等。
6.钢丝绳的检查与检验
(1)提升钢丝绳的检查
①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人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②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科用的钢丝绳为5%。
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绳(包括缓冲绳)为10%。
罐道钢丝绳为15%。
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③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罐道钢丝绳为15%。
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
④由于煤矿井下淋水大、酸碱度高,工作环境较差,钢丝绳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钢丝变色、锈皮和点蚀,钢丝绳的抗拉强度降低,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难以达到《规程》的规定,所以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都必须立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