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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安全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09日


  
  (六)井巷掘进的主要施工方法
  
  井筒施工根据施式方法及地层赋存条件的不同,分为普通凿井法与特殊凿井法。普通凿井法是在稳定或含水较少的地层中采用钻眼爆破或其他常规手段凿井的方法。特殊凿井法是在不稳定或含水量很大的地层中,采用非钻爆法的特殊技术与工艺的凿井方法。通常采用的有冻结法凿井、钻井法凿井、注浆凿井法。
  
  1.普通凿井法
  
  (1)钻眼爆破法破岩。在岩体上钻凿一定直径、一定深度及数量的炮眼,并在其中装入炸药,靠炸药爆炸的力量破碎岩体,从而达到井巷掘进的目的,这种方法就叫做钻眼爆破法。它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易于掌握、设备简单、安全可靠、可以根据要求,在岩体中钻爆出不同形状,不同深度的井筒或巷道。
  
  (2)爆破方法。根据炮眼深度与直径将钻爆法分为浅孔爆破法、中深孔爆破法和深孔爆破法。炮眼直径小于50mm,深度小于2m时称为浅孔爆破,多用于井巷工程;炮眼直径小于50mm,深度2-4m称为中深孔爆破,多用于井筒及大断面硐室掘进;炮眼直径大于50mm、深度大于5m则称为深孔爆破,主要用于立井井筒及溜煤眼、大断面硐室的掘进以及露天开采的台阶爆破。
  
  (3)爆破设计。爆破是用炸药破碎岩体的作业,为达到预期的爆破效果及作业安全应对爆破所用的炸药及岩体以及爆破方式进行认真的设计。
  
  (4)炸药和雷管。炸药一般有硝铵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炸药和乳胶炸药。其中硝酸铵类炸药是我国煤矿最广泛使用的工业炸药。经硝酸铵为主加有可燃剂或再加敏化剂(硝化甘油除外),可用雷管起爆的称为混合炸药。该炸药的特点是氧平衡接近于零,有毒气体产生量受到严格限制。硝铵炸药为粉状,用纸包装加工成圆柱形药卷,外涂一层石蜡防水。硝铵炸药的贮存期为4~6个月。
  
  水胶炸药是20世纪70年代研制成功的新型炸药,是硝酸甲胺的微小液滴分散在含有多孔物质、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中,经调化、交联制成的凝胶状含水炸药。水胶炸药具有抗水性,密度高,威力大,安全性好,生产工艺简单,使用方便,改变了硝铵炸药的主要缺点。硝化甘油炸药是硝化甘油被可燃剂和(或)氧化剂等吸收后组成的混合炸药。通称为胶质炸药。其优点是威力高、耐水(可在水下爆破)、密度大、具有可塑性、爆炸稳定性高。缺点是会“老化”、“渗油”、机械敏度高、生产和使用安全度较差、价格昂贵,现已经很少使用。
  
  乳化炸药是通过乳化剂的作用,使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微滴均匀地分散在含有气泡或多孔性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中而形成的油包水型膏状含水炸药。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用炸药。
  
  雷管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它由外界能激发,能可靠地引起其后的起爆材料或各种工业炸药爆炸。雷管有火雷管与电雷管两种。由于煤矿井下存在易爆炸的瓦斯和煤尘,因此,煤矿井下禁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电能激发的电雷管。
  
  电雷管可以分成如下几种:激发后瞬时爆炸的称瞬发电雷管,隔一定时间爆炸的称延期电雷管,按延期间隔时间不同,又可以分成秒延期雷管和毫秒延期雷管。延期电雷管是为了提高爆破效果,加大自由面,使工作面各种炮眼的爆炸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此外,还有抗静电性能的雷管,称抗静电电雷管。

 2.特殊凿井法
  
  特殊凿井法是当井筒(或巷道)穿过不稳定含水地层时,一般是第四系地层和第三纪地层,用普通凿井法无法通过时采用的特殊施工方法。通常指冻结法、钻井法、注浆法。曾经采用过沉井法和混凝土帷幕法,因施工中经常出现故障目前在煤矿已较少采用。
  
  (七)井巷支扩及维护
  
  井巷支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围岩破坏,因此,一般井巷掘进出空间后,都要进行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
  
  1.锚杆支护与锚喷支护
  
  (1)锚杆支护。掘进后即向巷道围岩钻孔,然后向孔中安装锚杆,单独采用锚杆的支护。必要时也可安装锚索(如在大断面巷道或硐室支护时),目的是使锚杆和锚索与围岩共同作用起支护作用。锚杆支护的作用机理有多种:悬吊作用、组合梁作用、挤压连接和加固拱作用、松动圈支护理论等。
  
  (2)锚喷支护。指联合使用锚杆和喷射混凝土或喷浆的支护,从广义上讲可以将除锚杆支护以外的其他与锚杆联合的支护都纳入此范围。如喷浆支护、喷混凝土支护、锚网支护、锚喷网支护、锚梁网(喷)支护以及锚索支护等。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支护
  
  混凝土支护是用预制混凝土块或浇注混凝土砌筑的支架所进行的支护。钢筋混凝土支护是用预制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或浇注的钢筋混凝土砌筑的支架所进行的支护,是立井井筒及运输大巷及井底车场主要支护方式。
  
  3.棚状支架
  
  棚状支架根据材质不同可以分为木支架和金属支架。
  
  (八)井巷施工的常见事故及防治技术
  
  井巷施工期间常见的事故有:顶板冒落事故、主井施工的悬吊与提升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瓦斯煤尘等事故。
  
  1.顶板冒落事故
  
  巷道冒顶事故主要发生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岔或贯通处、大断面硐室、破碎带等。
  
  2.立井的悬吊与提升事故
  
  (1)立井提升事故。建井过程曾发生过提升吊桶上提时井盖门未打开而相撞以及吊桶下放到工作面未减速的蹲罐事故,吊桶底部粘结杂物坠物入井筒事故,吊桶翻转使人员坠井事故等。这些事故均可造成重大人身事故,特别是提升机及其减速器的主轴断轴事故更是要注意。提升设备的操作系统及保护装置如不进行定期检修运行时超载,均可发生提升事故。因而要求完善提升机的各项保护装置及信号装置;完善井口设施,加强对吊桶与罐笼的检修,对提升钢丝绳要验收、检查、定期维护。
  
  (2)立井悬吊事故。立井悬吊事故中比较危险的是吊盘翻盘事故,其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稳车提升不同步,也可能是提升罐笼或吊桶与喇叭口的碰撞。吊盘翻转对吊盘与掘进工作面的人和设备伤害极大。悬吊钢丝绳断裂,
  
  悬吊物品超载而造成跑车,悬吊的各种盘该封闭处未严格管理而造成人员从封口盘、固定盘等处坠落也均可能发生人身事故。因此,各种悬吊设备设计时必须符合“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平时要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3.水灾事故
  
  井巷施工时,岩层中的地下水和与井下相通的地表水突然大量涌入井下空间,均可能发生水灾事故。
  
  4.火灾事故
  
  井巷施工期间的火灾事故根据火源不同可以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违章使用明火、电气着火或机械摩擦产生电火花、瓦斯和煤尘爆炸均可能引发外因火灾;煤炭在常温下氧化而产生热量,可能导致煤炭自然发火,形成内因火灾。
  
  5.瓦斯煤尘事故
  
  井巷施工的瓦斯煤尘事故一般可能在井筒揭开煤层时或掘进采区巷道时发生。为防止揭开煤层时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首先确认所建矿井是否存在这种危险,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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