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 油库
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第五章第二节检查。
9. 冲压机械及木工机械
按《冲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木工刨床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9.1 对冲压、木刨机械、企业应列入危险设备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9.2 操作设备应有操作证,严格遵守规程,不准拆除防护装置,发生故障及时检修;
9.3 冲压模具应有完整的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应列入工艺卡片。
10. 高压气瓶
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检查。
11. 手持电动工具
按《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查。
12. 登高梯
按《固定式钢直梯、斜梯》检查。
三、 操作安全管理
1.按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检查第4级劳动强度等级工人比率;
2.特种作业持证操作面;
3.危险作业审批面;
4.操作工人违章率;
5.操作工人安全知识考核及格率;
6.千人负伤率。
四、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 厂区干道和场地照明
厂区干道应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区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2. 厂区及场所环境
2.1 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路灯明亮、坑壕、池应有围栏或盖坂;
2.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整齐,不妨碍交通;
2.3 厂区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定期疏通。垃圾堆场有专人管理,定期清除;
2.4 建筑物、工棚及建筑设施,坚固安全;
2.5 公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并有检修换药标签;
2.6 厂区内的指示、警告、禁令、交通标志和禁止警告牌、指令安全标志应完整准确;
2.7 工作场所的设备、工作面等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道的宽度不应小1m。所有机械、电气柜、升降口、平台均应有相当的防护装置。
2.8 各种物料、工具等堆放整齐、平稳、不超高。废料及时清理,有明显通道;
2.9 门窗完好,通风采光合理,照明安全适度。各种管道应按规定安装,色标分明。各工种操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3. 有害作业点治理率。
4. 按国标《高温作业分级》检查第4级高温工人占全厂工人的比率。
5. 危险、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标志。
6. 有害因素测定达标率。
7. 按国标《职业性接融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检查接触Ⅰ、Ⅱ级毒物危害等级工人比率。
8. 按国标《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查第4级生产性粉尘工人比率。
9. 防尘防毒设备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