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细化监管措施
1、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把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的突出问题。一是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三是集中开展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食品卫生等问题;秋冬季节以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标注、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问题。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四是集中开展对重点环节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规范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继续推进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体系建设。
3、严格食品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测,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尤其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重点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动,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协议准入、场店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继续认真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配备快速检测车、检测箱等设备,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并充分运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对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规范有效退市。
4、改进措施,创新方式,完善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加强对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5、狠抓食品案件查处,加大对大要案件的力度查办。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做到案情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6、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强化立法立规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各项制度,突出抓好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及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步伐。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
三、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迅速建立食品安全社会教育宣传体系。建立食品安全教育机构,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把食品安全常识列入中小学生的教育课时;教育公众掌握简单的食品质量识别方法等。
2、建立食品质量公共检验机构。尽快建立食品安全公共检验机构,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3、把食品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4、及时解决食品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
5、主体资格规范为主,取缔为辅。允许采取行业协会担保、诚信经营户担保、经营大户结对帮扶等形式,给经济条件差的无照经营户宽松环境,以规范扶持为主要手段,帮助引导无照经营户达到获照条件。
6、进一步完善食品“分段管理”的结合形式,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和盲点。
7、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确立信用机制,把对食品行业的道德评判纳入到食品安全征信范围中去。
8、发挥行业协会的食品安全推动作用。行业协会在为整个行业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对成员加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政府应当确立食品行业协会肩负推动食品安全的重任。
9、完善社会监管体制。阜阳市局推行了以“三员、四定、三进”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模式。“三员”就是明确部门监管员、乡镇政府协管员、社村信息员;“四定”就是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三进”就是监管进村、进户、进企业。但由于网络的松散性、人员的无偿性、责任义务的不确定性,体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政府应当从确立体制的管理,人员的报酬,工作的奖惩,责任的内容,义务的履行等方面加以完善,切切实实的健全食品综合监管网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