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位于张家洼村中间,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学校发展很快,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学校的外部环境治理是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学校周边环境不利于莘莘学子读书,长期以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深受影响。虽然经过学校多次努力,情况虽有所好转,但是还较为严重,特将现在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周边环境情况介绍:
学校大门右侧的是几家固定无证小摊,校门左侧是小商铺,由此开始东西两侧小商铺一家连着一家,由西向东依次为一家杂货小店,一家小饭桌、一家书店和烟酒店;由东向西依次为一家理发店、一家裁缝店、一家学生用品店、一家蛋糕店、一家冰激淋批发店 ,一家婚庆礼仪公司、包沙发店、手机店、烤饼店、花圈寿衣店;每天学生上下学时,有很多临时摊点在无证经营。总之,学校对面不足100米的范围内,包括多家商铺。另外,学校前面的大路逢5、10是张家洼大集,人员非常密集。
二、学校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一是流动摊贩多,流动摊贩往往是一无卫生许可证,二无工商执照,出卖的商品又往往是烧烤食品,极不卫生,隐患无穷。流动摊贩是学校门前普遍存在的一大“景观”。很多商贩为赚学生手中的零花钱,将摊位摆在了学校门口,或者沿着学校门前道路两旁开门设铺,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校园管理秩序,很多摊点经营证照不全,大量出售“三无食品”、油炸小吃或兜售香烟、酒和不健康书籍等,严重威胁着学生的身心健康。商贩聚集校门口堵塞交通是安全隐患。
二是闲杂人员多。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经常游离着一些由社会闲散人员、辍学青少年组成的小群体,他们或视机盗窃、敲诈钱物,或寻泄肇事、打架斗殴,抢夺学生财物、敲诈勒索学生,甚至与校内问题学生勾结,溜入学校,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不良小群体的影响是学生违法犯罪的最大诱导力量,对师生财产和人生安全构成了强大威胁。
三是交通秩序乱。学生家长私家车、无证无牌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课,在校门口经常造成堵塞和交通事故。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家长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缺乏信任,特别是对学校周边100米内的交通安全情况不信任,导致家长宁愿路阻,也要把孩子送到校门口。
四是学校门前道路通道狭窄,交通警示标志不明显。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交通管制乏力;每到放学、上学时间,接送学生的车辆、营运车辆、过路车辆众多,汽车、摩托车、三轮车和人流混杂,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
对于商铺占用学校门前人行道的状况,学校也是多次交涉,也曾多次找执法部门前来解决,但是这些老板已经“经验丰富”,只要有执法的前来,他们就在自家门前摆摊,执法的一走,他们又和以前一样,如此反反复复,非常令学校头疼,学生的安全问题一直悬在学校领导和教师心上。
三、学校周边环境对学生身心影响:
(一)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这是对学生影响最严重的一条,也是学校最为担心的一个方面。学校门前马路较窄,车辆较多,而学校大门两侧的人行道有长期被占用,学生在上下学时也同样存在被挤伤、碰伤的可能。
(二)学校要求不满12岁学生不能骑车这也是交通法规所不允许的,可是一些商户为了赚钱却给孩子们提供停放车子的便利条件。长期被占用人行道寄存学生的自行车赚钱。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
(三)学校为了学生的安全特意制定了《学校路队管理办法》确保学生放学安全。为了保证学生放学期间的安全,设立师生护学岗,
指挥疏导交通,保证学生放学时安全回家。由于道路狭窄,车辆密集拥挤且乱停乱放,路边乱设摊点,占道设摊现象非常严重,本来不宽的马路变得更加拥挤,形成瓶颈,经常发生堵塞和交通事故,师生上下班出入非常不便。取缔非法经营的小摊,还学校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国家有关学校周边环境的相关规定。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1992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学校周边环境提出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按照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学校门前和两侧不得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或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还应与学校建立治安管理联系制度,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学校周边设置完善的警示、限速等交通标志。
五、关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鉴于以上的种种安全隐患,建议政府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把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构建起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不懈地对校园周边有安全隐患的环境进行整治。
(一)治理饮食环境。一是要加大学校管理力度。各学校要为学生办好食堂,使学生尽可能在校内就餐;二是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要群策群力,多管齐下,对学校周边的无证饮食摊点做到全方位巡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防止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回潮。对不听劝阻的小商小贩要依规予以取缔,从源头上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对学校附近专门为学生服务的正规的饮食经营者,工商、税务部门可以给予优惠,鼓励其为学生提供优质安全饮食。
(二)治理治安环境。一是派出所要加强与辖区学校的联系,确定一名民警为学校治安责任人;二是在学校设立意见箱,及时接受师生对治安情况的举报、投诉;三是由派出所负责人任学校专职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强化法制观念。
(三)治理交通环境。交警大队应在校园门前不远处设立交通警示牌,告诫来往车辆减速、禁鸣通行,在学校门前路面划出斑马线,并增加警力,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有专人执勤。另外,城管部门要及时清理校门附近占道经营的摊位,为学生出入留出安全通道。
(四)治理文化环境。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联合行动,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坚决清理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置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并加大对书店、碟屋的整顿力度,严禁在校门附近摆摊设点,着力为学生构建一个健康、文明的文化环境。
(五)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要设立师生监督岗。学校少先队、政教处要相互协作,在上学、放学时派专人在校门口巡查监督,对乱买乱吃、乱扔垃圾、寻事斗殴、在马路上追打嬉闹等违纪学生及时通报,严肃处理;二是要狠抓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共同努力,对学生进行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远离网吧和游戏厅等方面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和家长沟通,共同教育好学生;三是要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建议县政府把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对学生的教育情况纳入考评范围,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