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瓶库
(1)压缩与液化气瓶库
气瓶库应为一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一般是指承重,墙、柱、尾面均为非燃烧物质的建筑物)。
贮存气体的爆炸下限<10%时,气瓶库房应设置泄压装置(易掀开的轻质屋顶盖、易于泄压的门,窗和墙等),其泄压面积与库房容积之比一般应达到0.14m2/m3,如配制有困难时可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0.1m2/m3。泄压装置应靠近爆炸部位,不得面对人员集中的地方和主要交通道路。作为泄压用的窗不应采用双层玻璃。
气瓶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库房应有直通室外,或通过带防火门的走道通向室外的出入口。出入口应位于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疏散的地方。
气瓶库和相邻的生产厂房、公用和居住建筑以及铁路、公路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表17.9的规定。
表17.9 装有压缩或液化气体的气瓶仓库与建筑物等的间距表
仓库容量 (换算为40L的气瓶数) | 距离对象 | 间距(m) 不少于 |
≤500瓶 | 装有其它气体的气瓶仓库及生产厂房 | 20 |
>500至≤1500瓶 | 同上 | 25 |
>1500瓶 | 同上 | 30 |
无论仓库容量多大 | 住宅 | 50 |
无论仓库容量多大 | 公共建筑物 | 100 |
无论仓库容量多大 | 铁路干线 | 50 |
无论仓库容量多大 | 场内铁路 | 10 |
无论仓库容量多大 | 公用公路 | 15 |
无论仓库容量多大 | 场内公路 | 5 |
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5℃,可燃易燃气瓶库严禁明火采暖。地板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库房高度自地板至垛口不得少于7.5m。
气瓶仓库的最大容量不应超过3000瓶,并正并用耐火墙分隔成若干小间,每间限贮存可燃气体500瓶,氧气及不燃气体1000瓶。两个小间的中间可开门洞,每间应有单独的出口。
互相接触后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如氢气,液化石油气)及油质一类物品,不得与氧气瓶一起存放。如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放时,应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
存放可燃和易燃气体气瓶的库房,按照电力装置的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属0-2级(即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因此,安装于库内的照明灯具、开关等电器装置,应采用防爆安全型。
(2)乙炔瓶库
乙炔瓶库与建筑物和屋外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10的规定。
表17.10乙炔气瓶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乙炔实瓶贮量 (个) | 其它建筑 | 民用建筑,屋外变、 配电站 |
耐火等级 |
一、二级 | 三级 | 四级 |
≤1500 | 12 | 15 | 20 | 25 |
>1500 | 15 | 20 | 25 | 30 |
乙炔瓶库的气瓶总贮量(实瓶或实瓶,空瓶贮量)不应超过3000个,并且应以防火墙分隔,每个隔间的气瓶贮量不应超过1000个。 乙炔瓶库严禁明火采暖。集中采暖时其热管道和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30℃,库房的采暖温度应≤10℃。
当气瓶与散热器之间的距离小于1m时,应采取隔热措施,设置遮热板以防止气瓶局不受热。遮热板与气瓶之间,和遮热板与散热器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100mm。
乙炔瓶库可与氧气瓶库布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
(3)电石库
根据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和爆炸性分类,电石库属甲类物品库房(指存放受到水气中冰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固定物质),它在厂区的布设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a.电石库房的地势要高且干燥,不得布置在易被水淹的低洼地方,
b.严禁以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为电石库房,
c.电石库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区域和主要交通要道处,
d.企业设有乙炔站时,电石库宜布置在乙炔站的区域内。
e.电石库的总面积不应超过750m2,并应以防火墙隔成数间,每间的面积不应超过250m2。
f.电石库应是单层不带闷顶的一、二级耐火建筑。库房泄压装置及泄压面积的要求与气瓶库相同。
g.电石库可与氧气瓶库、可燃和易燃物品仓库布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
电石库与其它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11的规定。
表17.11电石库的防火间距表
名称 | 防火间距(m) |
≤1.0t贮量 | >1.0t贮量 |
明火、散发火花的地点 | 30 | 30 |
居住、公共建筑 | 25 | 30 |
其它建筑物 | 耐火等级 | 一、 二级 三级 四级 | 12 | 15 |
15 | 20 |
20 | 25 |
室外变电站、配电站 | 30 | 30 |
其它甲类物品库房 | 20 | 20 |
注:①距人员密集的居住区和正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
②两座库房(或电石库与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且无门、窗、洞口和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其防火间距可拄按本表减少25%;
③电石库与相邻企业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适当增加。
在乙炔站区内的电石库,当与制气站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6m。
电石库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厂外铁路线(中心线)40m;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30m;
厂外道路(路边)20m;
厂内主要道路(路边)10m;
厂内次要道路(路边)5m;
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的防火间距可减为20m。至电石库的装卸专用铁路线和道路的防间距,可不受上列规定的限制。
库房地坪须高出潮水淹没最高水位40cm以上。库房内电石桶应放置在比地坪高20 cm的垫板上。
电石库应设置电石桶的装卸平台。平台的高度应根据电石桶的运输工具确定,一般应高出室外地坪0.4~1.1m,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m。库房的室内地坪,应比装卸平台的台面高出0.05m。如果不设装卸平台时,室内地坪应比室外地坪高出0.25m。
根据电力装置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划分,电石库属Q—2级(即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因此,安装于库内的照明灯具,开关等电器装置应采用防爆安全型。
电石库房严禁敷设给水、排水、蒸汽和凝结水等管道。库内严禁装设采暖设备。
电石库房应备有干黄砂、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器材,禁止使用水,泡沫灭火器及四氯化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