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人员相适应
(1)人员配备中,负责人和三种管理人员(技术、安监、检验)不能有缺失;
(2)工种应齐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概念不混淆,不能全是司机或多数是司索等、工种和作业总人数适应作业需要;
(3)主要作业内容和安全责任比较明确,不能无分工、无责任。
16.3 必须有测量仪器
(1)安装、拆卸应有测量仪器,尤其安装不能堆“积木”,无测量仪器就无过程检验;
(2)测量仪器要基本满足该机型质量检验需要。
16.4 工序工艺要正确。
工序不能颠倒,尤其分组施工必须先后交代清楚。
16.5 标准数据要清晰
安装工艺中不能没有质量标准和公差等量化数据(如高强度螺栓无扭矩、对角线无公差、垂直度无数据等)。
16.6 有必要图示和计算
不得出现地锚无计算、大件吊装无吊点、辅助吊机位置、方向、幅度不清楚、临时设施、支架等强度和刚度凭估计等等。
16.7 危险点和安全措施要清楚
(1)不能只有一般安全要求,如上高空要带安全带、进现场要带安全帽等简单要求;
(2)危险点(源)辨识要清楚;
(3)安全措施要明确。
16.8 负荷试验有要求
不能无负荷试验要求或不切实际的试验要求。
17 作业方案执行中和执行后的督查要点:
(1)作业前交底签字时,施工项目部的机械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并核实实际作业人员与审批作业指导书中申报人员数量、作业种类和持证情况是否相符;作业方案与辅助起重机、临时设施是否与审批过的作业指导书相符。凡在实际作业中作业人员和作业方案发生变更和变化的,都应重新申报或补充作业指导书,并经过二次审批后方可作业。
(2)作业前交底时,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后的作业指导书,是否执行全员参加交底和全员签字。
(3)安装中有无过程检验和记录。
(4)安装、拆卸过程中有无临时增加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无证(或证件不符、或证件无效)上岗。
(5)关键工序工艺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可行。
(6)负荷试验是否真实、有效,负荷试验报告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